我的位置: 上观号 > 浦江天平 > 文章详情

李长坤:办理疑难案件要有破局能力,善于借助社会力量解决问题

转自:浦江天平 2023-01-14 10:30:06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院高层次审判业务领军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上海高院、上海新闻广播《法眼看天下》栏目合作推出十期全媒体系列访谈《你好,审判业务专家》。

本期“领军风采”专栏推送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李长坤访谈实录。

▴点击查看视频▴

访谈嘉宾和主持人

李长坤

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上海一中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钟 姝

《法眼看天下》栏目制作人、主持人

中国金话筒奖获得者

访谈实录

主持人:李法官,您这次也是获评了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您是刑事案件的法官对吧?

李长坤:对。

主持人:您认为办好刑事案件,刑事法官需要具备怎样的能力素养呢?

李长坤:作为法官来讲,我们的专业、职业就是办案。

在刑事案件当中有大要案,但是也有很多不起眼的小案件。对这些不起眼的小案件,我们也要善于发现其中的一些不寻常之处。如果拿到一个小案件,像盗窃案件、诈骗案件,你就消极地、机械地去适用法律,也是可能酿成错误的。

这几年非法集资案件的审理是我们一个重点。如果仅仅是按照常规思路去审理,工作是很难真正做好的。我们一中院是特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的审理重镇,涉及到的金额、人数都是最多的。像这样的案件,我们要有一些新的思路,需要法官开拓创新。比如针对非法集资案件,我们和院里相关部门配合,借助技术力量开发了一些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在已经向20多万名被害人发放案款50余亿元。

我们现在碰到的问题还有很多。一个非法集资案件定罪量刑以后,其实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后续追赃挽损的工作是很长的一段路。这块如果完全依靠法官、依靠司法机关,是很难把事情做得尽善尽美的。

我们最近一直在推动建立刑事涉案资产管理人制度。在非法集资案件中,通过这样一个制度,配合我们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就是想借鉴破产案件中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来发挥律师、会计师这些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

我们最近有一个非法集资案件。一个企业投资5000万到外地收购。案发以后,司法机关就把这个企业的厂房、土地给查封了。之后,当地政府决定征收企业所在的地块,建一所学校。当地住建局就一直找我们合议庭联系征收补偿。

实际上,这里面就出现几个问题:第一,征收补偿的金额是怎么来的、怎么谈判、怎么沟通,这是一个很复杂、很专业的问题,要靠我们法官来做,可能有一点难度;第二,就是金额谈好以后,谁来和当地住建局或者相关部门签协议;第三,拿到补偿款以后怎么分配,这些工作量都很巨大。

作为刑事法官,现在碰到的问题不仅仅是定罪量刑问题,还有大量的审判延伸问题。要求我们一定要有破局的能力、有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主持人:谢谢李法官。您的孩子知道爸爸是做法官的吗?

李长坤:他知道的。

主持人:他为您感到骄傲吗?

李长坤:他就会经常问,法官是干什么的?

主持人:您怎么跟他解释?

李长坤:我有时候说,“法官就是坐在庭上判案子的”。我还曾经给他看过一些有关法院工作的电视剧。其实他也有一些朦朦胧胧的理解,他甚至于说,“将来我也要做法官”。

主持人:太棒了!

李长坤:其实做法官一直是我自己的理想,我也是一直在坚持。我2002年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是直接进入法院工作的。毕业的时候也有其他一些法律职业的选择,但我一直觉得,作为一个法律人,法院是他比较好的选择,会成为一个法律人终极的梦想。所以,我就选择进了法院。

主持人:您说当年毕业的时候有很多的选择,但是最终还是选择做法官,经过努力也获评了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对于年轻人来说,也想成为像您这样的审判业务专家,您想和他们说点什么呢?

李长坤:法院年轻同志非常多,我们刑庭近60位同志,年轻的法官助理,就是新进的硕士、博士,就有22位。他们学历都很高,也很善于学习,可能就是经验方面还有一些不足。

在法院工作期间,最重要的就是要善于去学习。就我们刑事案件当中,现在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非常多,大量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也是付诸实施。就像我们刚才讲到的,现在涉网络平台非法集资案件,按以前的思路是没办法处理的。还有大量的证券期货犯罪,新类型案件也是很多。还有就像盗窃、诈骗、敲诈勒索这些传统的犯罪,也呈现出智能化、数字化的特点。

所以就需要年轻同志不断地学习,因为我们这些年轻同志现在是法官助理,将来是要走向法官这个行列的。现在刚刚成长为法官的,将来是要更进一步,可能就成长为专家型法官,可能还会成为院、庭领导的。这一块去学习很重要。

就像我曾经办过一起案件——全国专利敲诈第一案,看上去是一个敲诈勒索案件,很常规的传统案件。但它由于涉及到利用专利权来敲诈勒索,就非常复杂,争议很大。

记得这个被告人李某,他大学毕业以后成立一家公司,以他持有的多项合法专利被侵犯为由,有针对性地选择那些处于上市、融资阶段的企业,去提起侵权的诉讼、举报。他利用了这些企业在这些敏感的时间节点非常担心发生诉讼的心理,因为发生诉讼的话,就会影响到这些企业的上市、融资。

对这类案件能不能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实际上不管是理论界,还是专利界、法学界,争议都是很大的。它涉及到的知识面很广泛,比如专利法是怎么规定的、它的立法沿革是怎样的、在民事诉讼当中有关恶意诉讼的规定是怎么来的。我们可能还要去收集国外的一些资料,有些还是英文原版的。这些有关“专利流氓”“专利蟑螂”的问题,国外有没有类似的典型案例,以及专利的撤销程序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去全面掌握,去学习。

所以如果说你没有全面地掌握这些知识,要对这样一个案件做出完整的、充分的评判和恰如其分的处理,是很难的。仅凭原有的知识结构是没办法做的,即使你可能是工作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老法官,也是没办法的。那就一定要去学习。年轻同志是法院的希望,也是我们法治事业的未来。我也想和他们一起共勉,就是大家一起学,也希望大家都一起能够成为专家型法官。

主持人:经验很重要,不断地去积累,但是学习理论知识也非常地重要。因为情况不断地变化,有新的问题等着我们去解决。所以您非常地注重理论研究。李法官,您觉得理论研究对您办案来说最大的帮助是什么?

李长坤:理论研究首先要形成思路,形成思路以后,你还要把它写出来。这样办理案件时才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判断。你的判决书以及相关的文书,写出来才能是有理有据的。

所以不管作为法官来讲,还是作为年轻同志来讲,都要加强理论研究。我们平常一直讲,要处理好工学矛盾。工作很忙,但学习不能丢,加强自己调研能力。结合审判实践做好这一块的能力建设,实际上对于办理案件是很有帮助的。

听众留言

来源丨上海新闻广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供稿部门:干部培训处

文字整理:李皓祥

责任编辑丨李谷瑜

声明丨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高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