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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生命通道”!宝山这个镇开展私装铁门专项整治行动

转自:上海宝山 2022-11-03 22:17:17

楼道是小区房屋的公共部分,也是居民的出行道路与消防通道。楼道环境是否整洁与住户的幸福感和安全度息息相关。楼道堆放杂物、私装铁门、停放电动车等违规行为不仅影响居民日常通行、破坏整洁的公共居住环境、侵占了楼道内其他住户的权益,更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打造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助力宝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近日,宝山区杨行镇梅林居委在前期排摸过程中发现,居委下辖的杨泰公寓不少楼道内存在私装铁门(铁栅栏)并上锁、将公用部分圈占成“自占领地”的违规行为。

针对这一违规现象,杨行镇相关部门召开关于私装铁门(铁栅栏)的专项整治会议,决定于10月下旬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提前七日对该小区私装铁门(铁栅栏)的住户统一发放《整改告知书》,提前告知居民并敬请居民配合,在一周内自行拆除在楼道公共部位私自安装的铁门(铁栅栏)、隔断、置物架、构筑物等,自行清理在楼道堆放的杂物,确保自行车、电瓶车不上楼。

为切实整治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近日,杨行镇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物业管理部门联合对杨泰公寓小区进行了私装铁门(铁栅栏)的专项整治,对逾期仍未拆除的私装铁门进行了集中拆除工作。本次联合整治共拆除私装铁门(铁栅栏)69处。

下阶段,杨行镇将继续加强整治力度、扩大整治范围、提高整治效率。同时还将对已拆除铁门的楼道进行不定期巡查与监管,严防回潮现象,巩固整治成效,为广大居民营造安全整洁的楼道环境。

友情提示广大市民,切勿占用“生命通道”,共同维护楼道环境,为建设文明、和谐的美丽家园而共同努力。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通讯员:顾颖飞

编辑:徐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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