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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观澜亭|起诉4万买下25万金饰者获胜,周大福输了吗?

转自:大众日报 2022-09-29 13:34:21

夫妻4万买下周大福25万金饰被起诉,登顶热搜榜。

事情发生在去年1月,周大福网店因工作人员操作错误,导致几款产品的标价远低于日常价格。在此期间,王某夫妻买下了12件黄金首饰,比日常的销售价格相差约20.91万元。第二天,周大福通过平台客服与夫妻二人联系,告知因价格错误,要求撤销订单,但遭到了拒绝。之后,周大福又多次联系二人,并分别赔付500元。法院认为,周大福并非故意虚假标价欺诈消费者,王某夫妻也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原告存在低价促销的行为,并且原告事后向其表示歉意并进行赔付。最终裁决,撤销双方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

这一消息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是“周大福玩不起”,“成交不就是达成合同了吗?”“商家失误导致的损失,怪不了客户。”也有网友认为,这个判例很重要,在部分谅解商家操作失误的基础上,兼顾了公平。

如今,网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平台或商家标错价格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纠纷近期就发生了多起。那由商家失误导致的超低价订单,法律效力如何认定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作为商家来说,超低价订单可能是由于标价错误或者系统错误导致的,也可能是为了促销或者故意炒作标注的。本案件涉及的商品是黄金,市场价格公开稳定,审理过程中,排除了虚假标价的可能,也未能证实促销行为的存在,因此被认定为是由商家操作失误导致,符合法律中对“重大误解”的判定,判决撤销合同合理合法。

官司有输赢,但这起案件中,法律发挥了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促进了公平交易,在这一层面上讲,这起案件没有输家。

但作为消费者,周大福主动赔付已承担责任,不当得利应当退回,在商家致歉、赔付后仍拒绝退单,王某夫妻难免被质疑有“薅羊毛”的恶意。作为商家,“重大误解”是由周大福的失误造成,给消费者带来了负面体验,对于苦心经营的品牌形象也势必造成影响。

保证商品信息和广告宣传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商家的责任与义务。希望商家守住这一底线,避免疏忽失误,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法律支持: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大众日报记者 陈巨慧 报道)

责任编辑: 马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