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检察听证工作新闻发布会,回顾了2020年以来该项工作的主要做法。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打造“阳光”检察,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把处理依据“亮出来”,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
“应听尽听”,举办128场检察听证会
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原则,主动接受听证员监督,把检察听证工作作为全院性的重点工作推进。2020年至今,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检察听证会128场,邀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参评员、廉政监督员和律师等听证员269人次,涉及各类案件306件。检察听证案件类型包括重大审查逮捕案件、拟不起诉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信访控告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听证全覆盖。

为推动检察听证业务全覆盖,区人民检察院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充分调动各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职责分工,各业务部门为开展检察听证的主体,第六检察部负责听证员的管理和抽选工作,职能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协同推进,共同做好检察听证的组织、衔接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同时,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听证质量。将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与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相结合,并纳入院公共考核目标,督促检察人员规范开展检察听证,认真听取听证员的意见建议。还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将听取听证员意见建议情况作为评定案件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以确保听证不走过场。
制度保障,贯穿检察听证全过程
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听证工作实施办法》《服务保障听证员充分履职的六项措施》,对听证案件范围、听证基本原则、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员等方面作出具体细化的规定,为听证员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

此外,明确听证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事前,预留充足时间用于听证员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由承办人向听证员介绍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及主要争议焦点,确保听证效果;事中,严格按照听证会的开展流程,保障听证员向听证会参与各方提问的权利,设置听证员单独评议环节,确保听证员独立发表听证意见;事后,落实反馈,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向听证员反馈,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则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即便不采纳听证员的意见也要阐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做好听证工作的释法沟通。
在听证全过程中,区人民检察院细化落实工作责任。针对每一次案件的听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听证工作开展台账和听证员个人档案,全面、准确地反映听证员履职情况。同时在检察听证中落实普法责任,检察机关以案说法,把办案过程变成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聚焦实效,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重点对在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性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当事人对司法机关处理决定不服长期信访的案件等开展检察听证。其中,对首访、首诉、案情简单的案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邀请值班律师作为听证员,常态化开展简易听证。2020年以来,共开展简易听证12件次。而对危险驾驶不起诉等一些不起诉案件则开展集中听证,该类听证占听证总量的七成,大大提高了听证效率。
在宣传引导方面,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搭建听证员信息平台,通过开通听证员服务微信公众号,召开听证员座谈会,充分尊重和认真听取听证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当好听证员的“传声筒”。此外,注重典型案例的培育,加大对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听证相关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做好检务公开,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通过这种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下一阶段,我们将以求极致的精神,持续加大检察听证工作的力度,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少华说。
■记者 陈菲西 文摄
■文字编辑 张友明 丁艺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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