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简介
张艳,198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先后于吉林大学、德国波恩大学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与法学博士学位,2015年7月起任职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张艳的研究重点是金融法与数据法,已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学》《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若干篇,其中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迄今已获得一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以及包括上海哲社青年课题、司法部中青年课题、中国法学会一般课题、上海软科学重点课题在内的六个省部级课题的立项并已完成部分课题的结项。已出版德文专著《欧盟消费者信贷指令中的前契约义务研究》、独译著《德国民法总论》(Brox/Walker)以及合译著《欧盟公司法》(Stefan Grundmann)。2021年经遴选成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

以金融创新的法律保障机制与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路径为两大板块构建金融法研究体系
在金融创新的法律保障机制板块,首先借由两个省部级课题展开对商业银行投贷联动和债转股法律规制模式的实证研究,随后通过专题论文系统引介美国商业银行风险贷款的监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内部联动和外部联动的法律规制问题。在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路径板块,信贷市场中的消费者和资本市场中的个人投资者是她的主要关注对象。就前者而言,张艳首先通过德文专著详尽阐释消费者信贷合同中前契约义务的内容、履行方式及功能反思,继而通过两篇专题论文分别对消费者主导形象在我国的引入、前契约信息义务的正当性基础以及现金贷消费者保护的范式转换等议题展开细致研究。对后者来说,她通过论文《个人投资者的保护逻辑与新时代的路径选择》构建了投资者保护模式的二维动态供需关系模型,进而剖析、探寻投资者的保护逻辑和保护路径。

以“科创板退市的法律规制模式转型”为议题沟通上述两大板块
一方面,科创板试行股票注册制是资本市场中最受瞩目的金融创新之一,改革进程中退市规制模式正在发生范式转换。具体而言,主动退市面临着由“投资者赋权型”规制向“投资者补偿型”规制的转变,强制退市的规制模式则亟需由“效率导向型”转向“兼顾公平型”。另一方面,退市法律规制的核心在于妥适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既不能过度保护,导致不当减损上市公司的退市效率,又不能保护不足,使投资者权益沦为上市公司肆意妄为的牺牲品。针对上述研究,张艳获得了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科创板类型化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体系重构研究”的立项并于《环球法律评论》发表论文《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模式的反思与重构》。

以数据流通与数据合规为抓手开辟数据法研究方向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张艳选取了数据流通与数据合规两个领域开展数据法的相关研究。在数据流通领域,她针对当前数据流通的痛点,在对中外数据流通模式进行调研后,提出以数据使用权为对象,在隐私计算与区块链技术的助力下构建“数据安全流通模式”,相关研究获得了上海软科学课题的立项。在数据合规领域,她通过对《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深入研究,结合国际经验,从合规主体、合规理念与合规路径着手,以数据风险为主线探讨企业数据合规的具体路径,部分研究成果将在企业合规实践中得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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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溥 金惠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