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未保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9章132条,针对实践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从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022年,“一个鸡蛋的暴走”
重点聚焦未成年人保护
带你一起学习《未保法》

一个鸡蛋的暴走是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于2011年发起的品牌公益项目,旨在通过12小时50公里的徒步筹款,支持与培育儿童公益项目,帮助0-18岁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平等发展。“一个鸡蛋的暴走”坚持快乐自主有成效的公益理念,让参与者实现个人挑战和公益参与的双重价值,让公益组织提升传播与服务的专业能力,让儿童在制度保障、专业服务与社会关爱中真正受益。
「一个鸡蛋的暴走」
带你看未保系列

家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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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
秉承着“不打骂,不遗弃,不放任”的三不原则,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从而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学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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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重要场所,学校应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做到“不鸡娃,不体罚,不牟利”。
对待校园欺凌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社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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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一个儿童友好社会,每个人都是保护儿童的一份子。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不侵犯隐私,不传播色情,不销售烟酒”。

网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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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构建一个科学健康的上网环境,需要做到“防沉迷,防网络暴力,防泄露隐私”,网络服务平台和智能终端产品有未成年人保护义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培养和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政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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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重要一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有明确的相关内设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有一个兼具教育、安全、健康的良好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电话:12345

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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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护,违法必究。
公安机关及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披露隐私,不二次伤害,不歧视失足少年”。
希望在《未保法》构建的“六大保护”制度体系下,孩子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力得到更好地保障,健康、快乐成长!
让我们一起加入线上暴走
学习未保法,践行公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