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方松街道阳光翠庭小区的居民赵先生日前向“上海松江”客户端“互动-我要报料”栏目反映,已经开始施工的小区停车位增设工程被突然叫停,原因在于部分居民不愿自己门前绿化被破坏。“可停车位增设方案都是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公示的,怎么能说停就停?”赵先生表示不解。
阳光翠庭小区的情况并非个例,如今,很多小区都会因停车难而尝试“绿改停”。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要想在合法合规的流程下达到停车位与绿化需求的平衡,还需多部门协同推进。

增设车位解旧困 新争议接踵而至
6月22日一早,记者来到位于新松江路1111弄的阳光翠庭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内部道路较为狭窄,紧挨着道路停放着不少私家车。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停车难问题确实存在已久,“如果5点以后回家,根本找不到车位,所以现在我们家能不开车就不开车。”王女士说道。
据了解,该小区目前只有456个停车位,而已登记的车辆达到了1339辆,增设车位已成为业主们的一致想法。今年2月,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通过了关于小区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征询,最终决定增设停车位60余个。
然而,不少居民看到绿化区域被开挖,直接叫停了施工。居住在18号楼的李女士表示:“看到施工我就开始担心,是不是增加车位就要牺牲这些绿化。”记者在该小区随机采访了10名居民,在提到用绿化换取车位时,每个人都明确表示反对。“小区绿化本就不多,如果为了停车方便,无法保证小区的绿化率,这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李女士说道。
改造方案曾公示 绿化调整未明确
居民的反对使小区业委会犯了难,业委会主任庄银星告诉记者,小区早在去年就已经在小范围内打造完成了一个“绿改停”样本,换言之,小区居民应该知道,增设车位必定会损失部分绿化。此外,业委会也安排了楼组长一一告知居民,“停车管理方案是经过投票、做好公示的”。
而面对这样的说辞,有居民直言,公示方案里并未说明绿化如何调整。记者在该小区业主2022年意见征询表中发现,停车位增设区域被简单描述成“在小区有空隙的地方增设部分停车位”,对于绿化调整情况并未进一步明确。
此外,记者了解到,根据《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规定,对于居住区绿地内部调整,不仅需要告知业主,征得业主同意,还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对此,庄银星表示,今年3月初便已准备好相关审批材料,但因疫情搁置了。
城管已责令改正 开挖绿地已复原
针对阳光翠庭小区的情况,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逸飞分析道,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属业主共有,而业主大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该案例中,公示内容只说“在小区有空隙的地方增设部分停车位”,如果没有提前告知业主具体情况,不能想当然认为是“绿改停”,“如果损坏绿化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即使业主大会决定同意,也不能执行”。
因该小区存在违反《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6月16日,城管方松中队上门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条例规定,应限期整改,将18号楼南侧开挖的绿化恢复,在相关程序未完成前,不得擅自开挖绿化设置停车位。在6月22日的走访中,记者看到,18号楼前的绿化已经复原。

记者了解到,此前,方松街道城建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还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并介入指导,优化绿化补种方案,同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做好审批手续,“城建中心会和城管、绿化市容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协助小区缓解居民停车难题,同时确保绿化面积不减少。”方松街道城建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绿改停”实施不易 “占补平衡”是原则
事实上,小区“绿改停”在松江并不罕见。在此之前,昌鑫花园小区就曾有居民反映,小区内部分绿化被业主破坏改成了停车位;佘山珑原小区也因停车难题导致居民私自破坏绿化建造停车位。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小区内部车位无法满足居民需求时,擅自破坏绿地很容易引发小区内部的新矛盾,如果走正规程序将部分绿化改建成停车位,则需经过好几道关。区绿化市容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先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待业主同意后,再由相关部门完成审批,对于小区调整方案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业委会还应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手续。

有业内人士表示,小区方案通过与否,还是要根据“占补平衡、总量不变”的原则,“也就是说,这里的绿化改成了停车位,那必须找到面积相等的绿地作为补充。”不过,单单依靠减少绿地空间去增加停车位并非良策,更需要小区“三驾马车”主动创新,多部门综合管理。此外,松江区正在试点的“社区园艺师”也可以对小区绿化调整做好解释工作,尽可能减少相关矛盾。
■记者 张立 周雨余 文 周雨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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