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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电动车起火?你知道你要担什么责任吗?

转自:上海金山 2022-03-20 09:21:28

2月28日,广西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福绵区新桥镇“10.5”火灾事故吴某海涉嫌失火罪一案,目前已审理完毕,将于近期宣判。

2021年10月5日凌晨4时许,玉林市福绵新桥镇陈桥镇陈某某住宅一楼发生火灾,烧毁10辆电动车及1辆摩托车。接到报警后,消防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于4时45分将火灾扑灭,此起火灾事故造成1名妇女1名儿童在火灾中丧生。

据吴某海交代,10月4日当天,其从某网络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了二手锂电池后,对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5日凌晨回家后对电池进行充电。综合人证、物证,调查组认定为吴某海电瓶车充电导致锂电池热失控爆炸起火蔓延成灾。

在我们上海

也有几起典型案例

下面小编带你一起看一下

案例一:

2018年8月2日,上海宝山区通南路310号一电动自行车行发生火灾,据悉,着火的车行为一楼,内有(私自搭建的)阁楼,当时车行内住有7人,此次事故共造成车行业主刘某等5人死亡。

案例二:

2020年10月10日6时59分,浦东新区塘桥新路197号一家非机动车修车铺发生火灾,这家店铺名为自金自行车行,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

初步调查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用的锂离子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故障起火引发火灾。此次火灾导致该店铺3人死亡。

案例三:

2022年2月8日1时51分,上海市普陀区一户居民家中发生火灾,共造成3人死亡。经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监控视频分析及技术鉴定,初步认定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初步辩识其输出电压超过60V)故障引发火灾。

再来看看我们金山

也有一起典型案例

2020年8月7日晚20:32分许,金山大道2335弄(金山世纪城)39号2楼楼梯间内发生火灾,造成三辆电动自行车烧毁,部分居民小车库外门烧损,楼梯间受烟熏影响,所幸此次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现场可以看到每户居民都捂着口鼻在窗口寻求救助,甚至有人要跳楼逃生,幸好在群众的劝阻下,又看到消防员到场,才能够平静下来,安心等待救援。

下面就是普法时间了

如果你的电动车在室外着火了

并非人为或者主动放火

而且除自己电动车着火并没有别的经济损失时

一般不予追究

但是

如果你的电动车在室内着火

并且产生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

那么

你很有可能会以失火罪的名义被追责

何为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失火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火灾中,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造成公共财产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十户以上家庭房屋,及其它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予以立案和诉讼。失火罪严重的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那么我们该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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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正确姿势

做好火灾预防

别等着火后追悔莫及

资料:金山消防

编辑 | 陈忆文

责编 | 陈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