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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民防工程通风信号灯故障首次轻微违法 及时整改可免罚!

转自:上海民防 2022-03-09 21:43:15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长宁区民防办公室执法人员在对上海某广场民防工程日常检查中发现,该民防工程西北出口处通风信号灯外罩颜色为透明色。

经查,该民防工程7月份因施工导致通风信号灯外罩破损,由于外罩配件一时购买不到,故暂时先用透明玻璃进行简易维修,并表示将立即整改。执法人员调查认定,该情况属于通风信号灯故障,违反了《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场向物业管理单位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一个月内修复通风信号灯。

在规定期限内,上海某广场物业管理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反馈通风信号灯故障已修复,并表示今后会加强民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民防工程功能完好。经执法人员实地察看,确认整改情况符合要求。经查,某广场物业管理单位系首次被发现该类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民防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相关规定,长宁区民防办公室对上海某广场物业管理单位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和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目的,要求当事人以此案为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民防法律法规,从而达到预防违法,降低社会危害的行业管理效果,兼顾了执法的尺度与温度。

案件剖析✦

民防工程的后期维护管理中,通风信号灯故障是较为常见的问题,由于民防工程管理单位大多对三色信号灯日常维修养护知识掌握不够,常出现因施工或维修养护不及时导致通风信号灯缺失或故障的情况。

该案件,一是主观方面,违法行为发生是由于不及时维护保养造成,而非故意拆除或破坏的情况;二是危害后果方面,该案民防工程内仅有一处通风信号灯故障,符合不超过三处通风信号灯缺失或故障的轻微违法情形;三是该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及时改正。民防工程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对不是首次被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责令整改后未如期完成整改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该案具体情节符合《民防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四项相关规定,故依法不予处罚。

民防领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的出台、实施,给予了企业容错空间。对于民防行业来说,开展执法活动主要是为了维护民防工程等人防设施的安全和防护效能,通风信号灯故障对民防工程防护效能危害较小。采取及时整改后不予处罚和批评教育的方式,有利于避免当事人因无心之失导致信用受损、负担加重,充分体现了“有温度的执法”,既有助于当事人更规范地管理、使用民防工程,还有利于执法资源和力量进一步聚焦,紧抓重点监管对象和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供稿:政策法规处 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

编辑:施金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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