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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曾在不同省份工作过,退休在哪领取养老金?

转自:上海崇明 2021-12-14 20:31:11

相信有很多朋友因为在不同的城市奔波

在各地都缴纳过社保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

不知道自己将来退休后

应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

按照下列规定

就能确定待遇领取地啦

一起来看详细情形

第一

参保人员的最后参保地就是户籍所在地,就在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01

第二

最后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但在最后参保地缴费已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02

第三

在最后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则转回上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03

第四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04

还有一些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

小编也给大家整理好了

一起来了解下吧!

Q

养老保险断缴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会清零吗?

A

不会!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无论您是否中断过缴费,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都会累计计算,不存在“清零”这种说法。

Q

同时在两个省市缴纳社保,以后可以领两份养老金吗?

A

不可以!

同一个人同一时段,只能在一地缴纳社会保险费,待参保人员满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中,如存在重复缴费情形,仅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不存在同时享受多份养老金的情形。

Q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随时取出来吗?

A

不可以!

只有存在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2、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

来源:上海本地宝、市人社局

编辑:陈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