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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一枚指纹,男子盗窃潜逃19年后终被抓获

转自:上海静安 2021-11-12 15:45:11

因遗留在犯罪现场的一枚指纹,近20年后,嫌犯薛某被抓捕归案。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薛某提起公诉。

2002年1月8日晚,南京西路上某商厦內一家公司的员工薛某下班时,看到经理室没有上锁,公司里悄无一人,便起了贪念。他跑到公司旁边的五金店买了一根三四十公分长的金属撬棍,偷偷潜入经理办公室,撬开办公桌后面的保险柜,窃得经理放置于保险柜内的人民币7千元现金和银行存折。临走,薛某看到保险柜上的笔记本电脑,也“顺”走了。回去路上,薛某将金属撬棍扔进了路边的小河中。

第二天一早,银行刚上班,薛某就跑到窃得的存折开户行。“精明”的薛某先在银行机器上,根据他所知的经理的身份证号“成功”试出存折密码后“镇定”地到银行柜台,分两笔,“顺利”地从存折上取出2千元及剩余的2.1万元。

钞票到手后,不等公司经理发觉,薛某就已逃离了上海。逃亡途中,薛某将钞票挥霍一空,存折直接扔掉,电脑用了一段时间后也被他丢弃了。

潜逃将近20年里,薛某隐姓埋名,东逃西窜,2015年才在浙江某市落脚。凭借着当年薛某在犯罪现场的一枚指纹,2021年8月5日,公安机关在当地一家工厂将假借“赵平”之名工作、生活的薛某抓获归案,到案后,薛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1970年出生的薛某初中毕业后,刚满16岁就踏入社会谋生。为了找工作方便,薛某耍了个“小心眼”,花了几十元钱,以“王伟”之名办了假的市区户口的身份证和大学学历证明,在南京西路的某商厦谋得正式工作,本来做得好好的,结果因一念之差犯案,此后远走他乡将近二十年。

在这近二十年里,薛某有家不敢回,一人在外“战战兢兢”使用假身份证讨生活。据薛某交代:“我觉得使用自己的名字不安全,每到一个地方就换一个名字,看到小广告做假身份证的就去办,一直用假名生活,害怕坐牢不敢自首。其实我在公司做得还不错,领导和同事对我也是认可的。当时身边缺钱,鬼迷心窍就作了案。我非常后悔,这件事完全改变了我的人生。”如今,薛某已过知命之年,一直没有结婚,身体也不是很好,需要每天吃药。被抓前,薛某曾使用过王伟、郑亮、赵平等多个假名,被抓后,薛某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终于可以用真名示人了。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薛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审查起诉阶段,薛某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愿意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5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对薛某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通讯员: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