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今天起,市级重点“一件事”之一的“船舶开航一件事”在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中正式上线啦!
为优化航运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能级,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交通委会同上海海事局、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扎实有序推进“船舶开航一件事”。
该“一件事”涉及内河新建船舶具备基本开航条件需办理的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船舶文书签注三大类10个事项。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多证联办、一次办成,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提升申请人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此次改革有哪些亮点?
如何办理“船舶开航一件事”?详见↓
改革亮点
推进一体化改革:
深化部市合作,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和上海海事局联合制定《“船舶开航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全面梳理事项前后置关系,设计最优审批路径,推进跨部门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
推出双模式办理:
区分船舶登记机关,设置“全程网办”和“线上+线下”两种模式,满足申请人不同办理需求。“全程网办”模式,10个事项联审联批联办。“线上+线下”模式,线上为主、线下支撑,跨部门协同办理。
实现“四个减”优化:
减环节,申请人一次申请,多证联办,实现环节最简、效率最高,大幅提升申请人办事体验度。
减材料,落实“两个免于提交”要求,归并重复提交材料,强化数据共享复用,申请材料由最多54份精简至最少5份,最大减幅91%,大幅提高申请人办事便利度。
减跑动,加强部门联动,以“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由线下跑动14次减到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动”,大幅降低申请人的跑动成本。
减时间,办理期限由原来最多35个工作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最大减幅57%,大幅节省申请人的时间成本,使船舶能够尽早投入运营,实现申请人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如何办理
“船舶开航一件事”?
“船舶开航一件事”业务情形分为本地新建河船和异地新建河船。根据船舶主要营运场所不同,船舶登记机关分别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和上海海事局。船舶登记机关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办理“一件事”采用“全程网办”模式;船舶登记机关为上海海事局的,办理“一件事”采用“线上+线下”模式。
以“全程网办”模式办理
“异地新建河船”业务为例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01
登陆系统
访问上海市“一网通办”
网址为: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
点击“特色专栏”中的“高效办成一件事”↓

点击市级“一件事”,选择“船舶开航一件事”进入主题页↓

02
申办异地新建河船业务
进入申请页面,
选择船舶登记机关,
阅读告知书。
点击“异地新建河船”,进入异地新建河船申请页面↓

进入申请页面后,选择“点击申请”↓

根据实际情况,回答智能引导问题,确认船舶是否符合“船舶开航一件事”适用范围↓

选择船舶登记机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点击“下一步”↓

仔细阅读告知书,15秒后可勾选“我已阅读”,点击“申请”↓


提交办理申请
填写船舶名称和船舶识别号,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查询申请船舶是否取得《检验合格通知书》↓

如申请船舶未取得《检验合格通知书》,系统将出现提示信息,请按提示信息办理↓

如申请船舶已取得《检验合格通知书》,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申请表页面。请如实填写申请表,点击“下一步”↓

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支持zip、rar压缩包格式),上传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确认申请办理船舶检验证书核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证书核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事项。
根据实际选择是否办理船舶文书签注。如办理签注,请选择文书签注种类,点击“确认”,提交申请↓

选择证书送达方式,点击“确认”↓

系统自动生成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格式申请表单,申请人可根据需要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临时)船舶国籍登记申请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

在线查询办理信息
申请人可在“船舶开航一件事”主题页中,点击“办理状态”栏查询办理进度↓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
“船舶开航一件事”完整版操作指南↓

制图:徐清漪
编辑:张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