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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小知识 | 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跨省转移,这些新变化你需要了解

转自: 2026-10-23 09:05:42

近期,不少参保职工咨询:“医保转外省市如何享受待遇?”“暂停转移期间,我的医保待遇会受影响吗?”为及时回应大家关切,相关部门整理了职工医疗保险暂停转移至外省市的常见问题,助您快速读懂政策要点,保障自身权益。

1

本市参保人离职后,去外省市就业,何时停止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

在职职工自单位停止缴费后的次月15日起停止享受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

在外省市因上海仍有医保待遇享受而无法参加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可以提前暂停上海职工医保账户?

可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地方专区(底部菜单栏)—上海市—账户管理专栏,点击“职保账户暂停申请”,核对“基本信息”后,点击确认。

友情提醒

点击“职保账户暂停申请”会影响医保待遇享受,请谨慎操作。

3

流动就业人员如何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本市转往外省市?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流动到外省市就业,且已转出养老保险关系后,可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地方专区(底部菜单栏)—上海市—转移接续专栏-转出申请,进入转出申请页面。

如当地未开通在线医保转移接续功能,请通过本市医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并打印参保凭证。或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搜索“出具医保参保凭证(发函用)”进入在线办理页面,办理完成后下载并打印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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