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青浦检察
金秋十月,全国“敬老月”如约而至。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核心区域,青浦始终将老龄事业作为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是城市民生温度的直接体现。青浦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老年群体 “急难愁盼”,以法治力量守护最美夕阳红。
出行无碍
扫清老年人通行堵点

清晨,拄着拐杖的老人来到公交站台,却因没有缘石坡道难以上下通行;人行道上,本该连续贯通的盲道,被共享单车、非机动车频频截断,视障人士和老年人屡屡“碰壁”。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城乡道路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盲道、缘石坡道等设施应当与周边有效衔接、实现贯通。这是法律为老年人、残疾人自主安全出行提供的制度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占用、损毁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公众发现相关设施缺失、断档或被侵占的,可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共同维护安全、便利、包容的城市出行环境。
公共交通无障碍,是老年人、残障人士走出家门的“第一步”。检察机关聚焦公共交通领域,全面排查交通枢纽、商业街、居民区等30 余处点位,针对部分公交站台未设置缘石坡道、周边盲道被侵占或截断等问题,依法督促职能部门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管职责。经专项整治,辖区40余处公交站台及配套设施已完成改造升级,盲道得到清理修复、恢复贯通,曾经的“堵点”正逐步变为畅通的“支点”。
舌尖无忧
筑牢老年人食安防线

社区长者食堂是保障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助餐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然而,这样一处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场所,食品安全是否达标?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分别对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作出强制性规定。长者食堂服务对象特殊、公共属性突出,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共同守护好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依托 “食药安全益路行” 专项行动,区检察院将养老助餐场所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5个街镇11家长者食堂及助餐点开展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采样检测,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区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堵塞漏洞,并督促健全养老助餐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落实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工作制度,实现办案与治理双提升。
消费无虑
守好老年人养老钱袋

“免费听课、免费体检,到场就发鸡蛋挂面!” 热闹的“健康讲座”背后,往往藏着精心设计的营销陷阱。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部分经营者将成本仅几十元的普通饮品,包装成含名贵“太岁”成分、能“激活修复干细胞”的“神药”,并雇讲师上门宣讲,借助虚假实验和话术诱导老年人相信其“功效”,再以上千元的高价售出,而产品实际并无其所宣称的成分与作用。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构成欺诈的,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普通食品冒充具有疾病治疗功效的“神药”,既侵害老年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也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行为人必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此,检察机关依托府检协作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对虚假宣传、违法营销侵害众多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做好追赃挽损和以案释法工作,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各街道社区开展老年消费反诈主题普法,通过典型案例宣讲、防骗贴士解读、现场答疑等形式,帮助老年群体提升风险辨识能力、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全方位守护好老年人的 “养老钱”。
老有所安,是民生所系,也是法治所向。青浦区检察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持续做强涉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在法治护航下共享幸福安康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