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是一家培训机构的授课老师,本月底,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提出不再与其续签。小徐提出,他今年有10天的年休假,都还没有休,公司应给予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补偿。但公司表示,既然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了,年休假也就没有了……单位的说法对吗?
(综合自: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辑:邱彩红,来源:上海徐汇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