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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月 | 支持起诉+联动调解,张大爷的赡养费有着落了

转自: 2026-10-18 16:00:00

来源 | 宝山检察

“过去因为赡养问题没解决,我们生活压力确实太大,感谢检察官帮我们修复家庭关系,还解决了我的养老问题。”近日,宝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回访一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赡养费纠纷案时,当事人张大爷向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张大爷已过花甲之年,近年来与女儿关系疏远并失去联系,但他本人患有糖尿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已丧失劳动能力,无工作收入,主要靠每月领取低保金为生。张大爷无奈之下不得已选择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把女儿告上法庭,我心里也不好受,但不这样做我也没办法生活下去了。”张大爷无奈地向检察官倾诉自己的难处,并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张大爷系老年人,诉讼能力弱,其诉求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范围,依法予以受理。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检察官围绕张大爷的家庭经济情况等内容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阅银行流水、医疗记录等材料,查明张大爷因伤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来源;张大爷虽享有家庭低保,但医疗支出费用大,导致入不敷出,生活确有困难。

2025年7月8日,宝山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发出支持起诉书是程序的一环,张大爷并不是为了和女儿打官司,保障基本生活才是最终目的。”检察官和法院的承办法官沟通后,双方共同开展了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女儿阐明成年子女对生活困难的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向张大爷解释,赡养费的金额需要综合考量子女的收入情况和生活必要支出情况,希望双方相互体谅,维护家庭和睦。经法检协同化解矛盾,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2025年7月18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张大爷女儿今后每月按期支付赡养费。

案件办结后

检察官对张大爷进行了回访,询问赡养协议履行情况,张大爷笑着表示,女儿已按期足额支付赡养费,家庭经济压力得到一定缓解。

爱老敬老,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支持起诉为老年人维权提供法律支撑,以调解柔性化解家庭矛盾,兼顾法律刚性与司法温度,最终实现老有所养、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