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2日,浦东海事局联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前往中远海运亿升码头开展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现场联合执法行动,并同步开展新规普法宣贯。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正式施行,随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17号)也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此次行动正是立足这一节点,力求推动新法要求落地见效。

本次联合执法将普法宣贯作为重点,执法人员首先围绕法典与新规开展专题宣贯,针对船舶污染物防治不同责任主体的相关规定,面向码头经营单位及相关作业人员,重点解读船舶沉积物排放及操作管理要求、船舶新型燃料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尤其是对在港区水域内的船舶清洗舱、驱气,以及大型油轮的货舱清舱规范进行宣贯。而后执法人员聚焦码头船舶垃圾接收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重点核查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现场查验垃圾接收设施运行、分类收集容器布设及标识规范情况,核实垃圾转运处置闭环成效,并随机抽查靠泊船舶污染物接收落实情况。执法人员还详细了解末端处置路径,检查接收台账、转运联单及处置单位资质,确认船舶垃圾上岸后依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防各环节断档脱节。执法全程采取“普法+执法”模式,将法规宣传融入检查全过程,帮助码头经营单位准确理解新规要求,切实增强守法意识与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浦东海事局将持续深化与地方交通执法部门联勤联动,常态化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凝聚协同监管合力;持续强化普法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码头、船舶等各方责任主体环保履职意识,助力辖区港口绿色低碳转型,守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