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人
申税小微,我们公司是一家从事海上油气开采的企业,经自然资源部批准,新取得了一海域探矿权,听说这种情况以及后续开采油气,需要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你能介绍一下什么是矿业权出让收益吗?
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依法向矿业权人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包括探矿权出让收益和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矿业权人,应依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申税小微
缴费人
矿业权出让收益如何计征?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包括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和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
申税小微
(一)
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具体规定:按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在出让时征收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矿产品销售收入,按照矿业权人销售矿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收入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
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具体规定:按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竞争结果确定。
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值、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测算值就高确定。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继续缴纳原探矿权出让收益,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剩余探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时间和期限,不再另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未转为采矿权的,剩余探矿权出让收益不再缴纳。
缴费人
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否有缴纳期限?
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的部分,由矿业权人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上一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时间最迟不晚于次年2月底。
申税小微
缴费人
矿业权出让收益如何申报缴纳?
可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矿业权出让收益申报缴费,基本流程如下:
申税小微
1.矿业权人填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信息采集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费源信息采集和核验。
2.矿业权人填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主管税务机关逐笔对核验通过的费源信息进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申报录入。
3.矿业权人对申报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进行确认并缴纳费款。


申税小微温馨提示
1.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2.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26〕25号 )自2026年8月1日起,矿业权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加收的违约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供稿:赵祥
制作:蒋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