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积极探索海域精细化管理新路径,2025年12月正式印发本市《关于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为上海海域立体开发构建清晰制度框架。作为全国首宗市场化引领的“风光同场”项目,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正是这一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以分层设权政策为抓手,同步优化审批流程,全力推动项目加速落地,为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注入澎湃蓝色动能。
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位于杭州湾北岸奉贤区海域,装机容量500兆瓦,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海上升压站、集控中心及海底电缆。项目并非“另起炉灶”,而是在已建“奉贤海上风电项目”场区内部开发,打造风电+光伏“风光同场”的综合开发模式,是上海落实“双碳”目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点工程。
然而,创新实践也迎来现实难题:新建光伏项目与原有风电项目存在用海范围交叉重叠,其中存在3处海缆交越、3处用海范围重叠,且分属不同用海主体,权属协调难度大。面对复杂的用海矛盾,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主动靠前,以制度创新和审批提速双轮驱动,高效化解用海冲突,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制度创新破局
分层设权厘清权属边界

海洋并非简单的平面水域,分为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四层立体空间。针对新旧项目空间层重叠的痛点,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依据本市《关于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同用海活动,在占用不同海域空间层的前提下,可分别设立海域使用权。项目论证阶段,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指导用海双方开展立体分层设权论证,重点评估光伏阵列、箱变、电缆桥架、升压站(占用水面以上空间)与原有风电海缆(常规段占用底土)的空间兼容性。针对3处交越段制定创新方案:原有风电海缆变更用海空间层为底土空间层,光伏项目海缆在交越段使用海床层,依靠空间分层实现权属互不干扰。
双方签署分层设权协议,明确权责划分和冲突解决方案。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在审批中严格依据分层设权政策,明确各设施所属的立体空间层。既保障了原有风电项目合法权益,又扫清光伏项目的权属确权障碍,真正使“一域两用”从构想变为现实。
流程优化提速
并联协商实现高效办结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将分层设权制度优势转化为审批实效,结合项目特点重塑审批链条。一方面,提前介入用海论证,在项目前期即指导用海主体按照分层设权要求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重点论证立体开发的必要性和空间兼容性,从源头减少材料反复修改;另一方面,依据新政策中“已设立海域使用权的海域开展新项目,协商一致后可优化流程、一并受理”的规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在收到用海申请后,同步启动原风电项目用海变更审批和光伏项目新用海审批,变“串联办理”为“并联推进”,压缩整体审批时限。
同时,依托“海域使用一件事”改革成果,打破部门数据壁垒,严格遵守“一物一权、一证一缴”原则,一次性完成用海批复、海域使用金核定等多项工作。相比常规审批模式,整体审批周期缩短近40%,帮助项目快速拿到合法用海手续,为后续不动产登记、项目融资等权益保障奠定基础。
以制度供给和审批效能
服务现代海洋城市高质量建设
目前,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相关审批工作已顺利办结。下一步,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将持续用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制度成果,优化分层用海审批服务,抓实批后监管,保障项目后续建设实施。系统总结“风光同场”实践经验,完善海域立体开发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更多“一海多用”项目落地,充分释放蓝色国土资源价值,助力上海现代海洋城市高质量建设。
行政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