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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菜制作技艺(草头盐齑制作技艺)项目保护单位变更的公示
为加强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根据《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文化旅游局根据市文化旅游局《关于开展2022-2024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文旅发〔2025 〕124号)要求,于2025年9月份对我区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保护工作评估,在开展评估过程中,市级项目酱菜制作技艺(草头盐齑制作技艺)原项目代表性保护单位“上海农家酿酒有限公司”及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俞建荣提交了自愿放弃保护单位及传承人资格,并报市文化旅游局批准。
经“上海欣元食品有限公司”申报,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田野调查及组织专家认证,拟将酱菜制作技艺(草头盐齑制作技艺)市级保护单位由原来的“上海农家酿酒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欣元食品有限公司”。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馈。
异议受理单位: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崇明区崇明大道7897号崇明美术馆三楼306室
邮政编码:202150
联 系 人:冯阳
联系电话:021-59621227
电子邮箱:ggfwk2024@163.com
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7日
来源:崇明文旅
编辑:施琦蕾
审核:倪扬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