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社团组织、各区武术(太极拳)协会、各太极拳健身站点:
上海市社区健康运动会“五里桥杯”2026年上海市太极拳公开赛总决赛拟定于10月23日-24日在卢湾体育馆举办,为做好竞赛组织和报名参赛等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上海市社区健康运动会“五里桥杯”2026年上海市太极拳公开赛总决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5日
上海市社区健康运动会
“五里桥杯”2026年上海市太极拳公开赛总决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
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黄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社区体育指导员协会
上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街道办事处
三、承办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体育事业发展指导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街道文体团队联合会
上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武术(健身气功)委员会
四、协办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黄浦区老龄办
上海黄浦区五里桥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五、支持单位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黄浦区办事处
中国光大银行
六、执行单位
上海玖幸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华羽体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七、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3日-24日
地点:卢湾体育馆(黄浦区肇嘉浜路128号)
八、竞赛项目
(一)个人规定项目
1.太极(八法五步);
2.24式简化太极拳;
3.42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4.32式太极剑竞赛套路;
5.42式太极剑竞赛套路。
(二)个人传统项目
1.陈式太极拳竞赛套路56式和其他传统套路及器械;
2.杨式太极拳竞赛套路40式和其他传统套路及器械;
3.吴式太极拳竞赛套路45式和其他传统套路及器械;
4.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46式和其他传统套路及器械;
5.孙式太极拳竞赛套路73式和其他传统套路及器械;
6.其他太极拳传统拳术及器械。
(三)集体项目
1.规定或传统(自编)太极拳套路;
2.规定或传统(自编)太极器械套路;
3.太极拳、械混编套路。
九、竞赛分组
儿童组(A组):11岁及以下(201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B组):12岁至17岁(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者);
青年组(C组):18岁至39岁(198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中年组(D组):40岁-59岁(1967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出生者);
老年组(E组):60岁-75岁(1951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出生者)。
十、参赛办法
(一)在本市居住、生活或工作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且自愿遵守“四自”(参加自愿、经费自理、责任自负、行为自律)原则。并按要求递交《自愿参赛责任书》,详见附件。
(二)自行参赛或以单位、团队等形式组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名,其中集体项目6-8人,男队员不得少于2人。集体项目运动员性别、年龄组别不限,可混合编组。
(三)每名运动员限报个人项目2项(拳、器械各1项),可兼报2项集体项目。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24)》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规定项目中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竞赛套路,以及42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42式太极剑均为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审定的竞赛套路。
(三)规定项目必须按照动作顺序演练,不得增减或改变动作;每增减一个动作或每改变动作一次,均扣0.1分,累计扣分。为体现交流活动竞技性和公平性,规定项目起收式做以下具体要求。
1.42式太极拳:1起式-18野马分鬃-收式;
2.陈式太极拳竞赛套路(56式):1起式-27闪通臂-收式;
3.杨式太极拳竞赛套路(40式):1起式-23闪通臂-收式;
4.吴式太极拳竞赛套路(45式):1起式-20左右野马分鬃-收式;
5.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46式):1起式-23左单鞭-收式;
6.孙式太极拳竞赛套路(73式):1起式-41抱虎归山-收式;
7.42式太极剑:1起式-25仆步横扫-收式。
(四)其他各式太极拳传统套路,陈、杨、吴、武、孙太极拳项目必须有3种腿法(蹬脚、分脚、摆莲);陈式太极拳必须有蹬一根、摆莲、雀地龙(或仆步穿拳);每缺一种腿法将予以扣分。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个人项目由组委会统一播放背景音乐。
(五)集体项目演练及时间要求
1.太极(八法五步)完整套路演练,时间3-4分钟;
2.24式太极拳完整套路演练,时间5-6分钟;
3.32式太极剑完整套路演练,时间3-4分钟;
4.其它拳术和器械套路演练,时间4-5分钟;
集体项目需自备音乐,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2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扣0.1分。比赛前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交由工作人员。个人项目由组委会统一播放背景音乐。
(六)个人、集体项目中各单项不满6人(队)的将进行并组录取成绩。
十二、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设集体单项奖和个人单项奖;
(二)奖项按得分高低各单项各组别分别录取前三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及获奖证书,其余颁发优胜奖、优秀奖证书,比例为实际参赛人数或队数各占40%、60%。
十三、报名和费用
(一)报名办法见附件1,即日起至10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比赛报名费50元/人。
十四、联系方式
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社会武术部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120号
联系人:张燕、杨骏。
十五、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选派。
十六、其他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按时参加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具体形式见补充通知。
(二)赛事组织为参赛运动员统一购买赛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保证信息正确。
(三)各队报到时,须同时递交《自愿参赛责任书》。
(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五)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参赛。服装、器械自备。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