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贪蚁腐”,其害如虎。基层腐败往往直接啃食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重点任务部署,积极参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近期上海检察机关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案件共27件29人开展集中公诉活动。
坚决惩治街道社区腐败
守护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利益
街道和社区身处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城市治理的“毛细血管”,更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连心桥”。潜伏在街头巷尾的腐败直接损害千家万户的民生福祉,必须严厉惩治,绝不手软。
♦物业岗位人员截留侵吞小区停车公共收益。2020年1月至2025年7月,庄某某在担任某物业公司项目经理期间,利用全面负责物业管理的职务便利,采取少报、隐匿截留的方式侵吞由物业公司代为收取管理的小区停车费用共计258万余元。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对庄某某提起公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受医药代表回扣。钱某某、赵某某原系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剂科科长,2人均利用负责药品采购、管理等职务便利,接受医药代表请托,为相关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药品销售业务提供帮助,多次分别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及好处费105万余元、79万余元。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钱某某、赵某某提起公诉。
严肃查处骗取民生资金行为
不让“安居钱”成为“私房钱”
拆迁补偿、计生补贴等民生资金连着民心,一分一毫都不容侵占。个别基层干部却在百姓的“安居钱”“暖心钱”上动歪脑筋、伸黑手,把国家给人民群众的补偿补贴变成个人“私房钱”,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
♦街道服务办科员套取计生补贴。2019年至2025年间,陆某某在某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工作期间,利用负责计划生育补贴发放申请及审核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补贴申请材料等方式,将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亲属、同学等18人虚列为补贴对象,套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等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共计33万余元。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对陆某某提起公诉。
清除教管岗位“木马”
筑牢校园制度防火墙
教学管理岗位人员虽不直接站上讲台,却仍身处教育管理链条的关键环节。少数人员背弃职业操守,漠视学生的切身利益,利用掌握的信息差,套取侵占学生的劳务补助,严重损害师生群体对教育管理工作的信任,侵蚀教育系统的公信力,必须坚决打击。
♦教管办干部侵吞勤助薪酬。2016年至2026年,罗某某在担任某大学相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科员、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学院助管、助教工作的职务便利,向学校虚报助管、助教薪酬,要求学生在收到相关费用后将超额发放部分转账至其个人支付宝账户,共计侵吞公款91万余元。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对罗某某提起公诉。
纠治窗口腐败
破除办事潜规则
窗口虽小,却关乎民生大事。窗口腐败,损害的是办事效率,侵蚀的是群众的获得感,践踏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重拳纠治窗口顽疾,坚决破除办事潜规则,才能让窗口服务回归为民初心,营造清朗高效的政务办事环境。
♦税务窗口工作人员违规办理涉税业务。2015年6月,张某甲被劳务派遣至某区税务所,从事房产交易业务资料受理、信息采集、窗口征收税费等工作。2015年12月至2020年3月,张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为相关房产中介人员在加急审核不动产交易税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钱款共计51万余元。离职后,张某甲为在加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请托某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某乙(另案处理)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给予张某乙钱款共计5.1万元。检察机关以受贿罪、行贿罪对张某甲提起公诉。
♦不动产登记窗口人员违规办理登记手续。2020年8月,顾某某被劳务派遣至某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先后在登记发证科、登记审核科工作。2020年10月至2023年12月,顾某某伙同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房地产中介人员的请托,加急办理上述人员提交的相关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非法收受钱款共计140万余元。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顾某某提起公诉。
聚焦窝案串案多发领域
斩断“抱团腐败”利益链
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腐败行为呈现出窝案串案特征。同一单位、同一部门等内部人员相互勾连,形成利益共同体,损公肥私,严重破坏行业秩序,污染政治生态。必须坚决斩断“抱团腐败”利益链,切实做到查一案、挖一串、治一片。
♦质监站工作人员腐败窝案。2015年至2023年,黄某某在担任某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室副主任、主任、副站长期间,利用分管辖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胡某某等39人在承揽建设工程质量抽检业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该39人给予的现金共计73万余元。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黄某某提起公诉。该质监站另有3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
♦国有公司内部塌方式腐败。2019年至2025年,朱某某等3人利用各自在某国有公司技术设备科、计划经营科、安保部、采购中心、运行控制中心等关键岗位的职务便利,共同或单独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资金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840余万元。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朱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
下一步,上海检察机关将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加大对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惩治力度,在系统性治理上再深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 |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