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师岗位5人、护理岗位2人、医技岗位1人、其他卫生技术岗位1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日常医疗、医技、护理、医学科研及相关管理工作。要求医疗、医技人员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能正确对待病人的合理要求。参加值班、会诊、出诊工作,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定期参加门诊、病房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求管理工作人员在院长、科室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完成岗位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医师岗位:具有医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从事皮肤病相关专业,2010年(含)以后毕业的须具有2010年前取得的中级职称资格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年龄55岁以下。
护理岗位: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良好的皮肤临床护理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年龄55岁以下。
医技岗位:具有医疗技术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年龄55岁以下。
其他卫生技术岗位:具有卫生技术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卫生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年龄55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邮件至人事处邮箱:pfbrs2011@163.com。请标注: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
2.资格审查
人事处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面试及相关考试。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3.考核和面试
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组织进行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5.考察
由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根据医院规定签订相关合同,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邮箱:pfbrs2011@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1278号
邮政编码:200443
网址:www.shskin.com
综合自:上海人力资源
编辑:宁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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