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落实“五庭四评”专项活动,聚焦职务犯罪案件出庭公诉能力建设,6月16日,上海检察机关就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在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子龙,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信友,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晓军,金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剑,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征以及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出席。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区行业监管部门、属地基层单位、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全市各级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负责同志等共计30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5年,被告人在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消防隐患排查、项目承接、减免行政处罚、入职定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0万余元。
亮剑基层微腐 敲响廉洁警钟
该案系一起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案件。本案被告人虽然系一名基层劳务派遣的编外人员,表面看权力层级低、职权小,但却身处安全监管第一线,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其在长达九年的时间里持续收受贿赂多达50笔,单次收受的金额从百元到千元不等,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危害性极大。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核心问题进行发问,并围绕关键事实展开针对性追问。举证阶段,充分运用多媒体进行可视化示证,按照繁简分流的举证思路,借助表格归纳梳理,全面清晰地出示全案事实证据,直观展现了本案基层岗位小微腐败“积少成多”的特点。
发表公诉意见环节,公诉人结合案件特点,围绕非编人员的身份认定及权钱交易的行为本质等充分论证了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同时,深刻剖析了本案的犯罪特点,揭示出基层微权力腐败对政府公信力、营商环境及公共安全的危害,实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效果。
“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的基层微权力腐败,看似只是收个红包、行个方便的‘小事小节’,实则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被告人始终抱着‘非编不是编’的错误认知,认为不偷、不抢、没敲竹杠、没恶意刁难企业,只是收点‘人情往来’的小钱,既没有主动索贿,也没有造成严重事故,就不会被发现查处。正是这种对纪法的无知和漠视,让被告人在一次次自我麻痹中不断降低标准、突破底线,最终在‘温水煮青蛙’式侥幸心理里,滑向犯罪的深渊。”
以评促优提质 精准把脉开方

评议会上,区监检法的相关承办同志逐一做了交流分享,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市检察院第一评议组成员等发表评议意见。大家充分肯定了本次庭审效果,庭审节奏把控有度、示证条理清晰、公诉意见深刻有力,争议焦点预判准确,整体质效突出。建议持续打磨庭审讯问技巧,加强讯问环节与后续的举证、公诉意见环节的逻辑呼应,实现庭审说理的闭环,并进一步加强证据的客观性展示。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精甄检测技术分公司经理严琳表示,本次庭审仿佛一场直击心灵的廉洁党课,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从严整治基层“蝇贪蚁腐”、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兼具司法示范与廉政警示教育作用。建议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听庭活动,将民生领域典型案例作为普法载体,同时进一步精进办案水平,切实提升法庭教育针对性和感染力。

人民监督员、上海积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卫东认为,本次庭审程序规范,证据出示完整,特别是公诉人对于非编人员构成受贿犯罪以及犯罪数额累计计算的说理透彻清晰,震慑教育作用凸显,为行业从业人员敲响警钟。同时,结合公众旁听视角,建议公诉人在回应辩护意见时进一步增强论证力度。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切实做好改进完善工作,加强评议成果转化;同时,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强力惩治“蝇贪蚁腐”,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助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供稿 |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金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