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赵先生(化名)驾车驶入自己居住的闵行区新虹街道某小区时,被物业工作人员以“未支付停车费”为由拦在了入口处。赵先生本打算先将车停进车库,再去物业办公室缴费。但物业坚持要求当场支付,否则不予放行。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情绪逐渐失控,现场气氛剑拔弩张。无奈之下,赵先生选择报警。
虽然在民警的引导下,这场“小区门口的对峙”暂时平息,但背后其实另有隐情。做客本期《我来帮你忙》节目的嘉宾——新虹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张波璐为大家讲述了事情的调解过程。

新虹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专职调解员 张波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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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介入后,通过深入走访和沟通发现,这起看似简单的“停车费纠纷”,背后藏着深层的信任危机。
原来,赵先生并非故意拖欠停车费。由于物业客服人员更换,他未能及时收到缴费通知,导致费用逾期。更让他不满的是,小区内停车位被占的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每次回家找车位都成了一场“战斗”。日积月累,他便对物业的服务质量感到不满,从此便不再缴纳物业费。
而物业方面则坚持认为,赵先生未按时支付停车费,违反了小区管理规定,必须“按规定办事”。双方的矛盾,逐渐从“缴费问题”演变为“信任崩塌”。
张波璐在节目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2条明确指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当车位被占等权益受到侵害时,业主应依法维权,而非采取激烈对抗;而物业在停车费收取时的态度也存在问题,直接导致矛盾升级,后期在收取停车费后应依法履行物业的服务义务。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1.物业主动向赵先生致歉,承认管理不足,并适当减免物业费,展现解决诚意;
2.物业承诺整改停车管理漏洞,及时公示人员变动信息,优化沟通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3.赵先生同意按期支付停车费,并补交拖欠的物业费。
一场剑拔弩张的“停车费风波”,最终归于平静。张波璐在节目中表示,这起纠纷看似小事,却折射出社区治理中沟通与信任的重要性。愿每一个小区,都能在理解与尊重中,成为真正温暖的家。
记者:周宇博
编辑:何逸晨(实习)
审核:刘垦博 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