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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混卖”套路深,检察官守护“颜值”安全!

转自: 2026-06-06 20:33:18

来源 | 浦东检察

伴随“颜值”经济的兴起与电商渠道的不断成熟,线上选购美妆护肤产品,已然成为主流消费选择。时值初夏,防晒用品迎来全年消费高峰。火热的市场需求让犯罪分子盯上其中的不法商机,他们借“海外正品代购”“专柜特惠”等幌子出售假冒产品,让原本守护肌肤健康的好物,反而沦为侵害消费者健康、损害品牌声誉的“问题商品”。

网购大牌防晒霜致敏伤身?

消费者报案揭开售假黑幕

图片源于网络

“我在网店买的防晒霜,说是正品有授权,怎么用了之后脸上又红又肿,还开始长痘。”2024年8月,消费者张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他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知名品牌防晒霜,使用后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同年10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并查获多支该品牌防晒霜、防晒喷雾等产品。经品牌权利人鉴别,相关产品均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自2023年12月起,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他人处购入大量假冒某品牌防晒霜,通过其经营的网店对外销售。经审计,涉案店铺销售金额达340余万元。2025年7月,该案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

“真假混卖”难逃法网

精准锁定犯罪意图

审查中,检察官戴丽发现,不同于以往简单直接的“全盘售假”行为,唐某深谙电商平台监管规则,采用“真假混卖”的售假套路。到案初期,唐某一再辩称自己销售的就是“正品”,并提供了进货票据、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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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没有停留于现有的口供和案卷材料,而是逐项核查聊天记录、进货价格、发票数量、店铺销售数据等证据。经审查确定:确有正品,但数量极少。唐某一边少量采购正品防晒产品,为的是留存完整进货票据和货源流通凭证,一边长期、大批量从无官方授权、明显低价的渠道购入假冒产品用于对外销售。

在检察官梳理出的有力证据面前,唐某不得不承认,其购入正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平台抽检和消费者质疑。他将正品票据当作掩饰售假行为的“护身符”,一旦遇到消费者怀疑商品真伪,或遇电商平台开展抽检、排查,便出示正规单据蒙混过关。

此外,检察官还发现,唐某不仅长期从非法渠道购入假货,还主动向上游供货方寄送正品样品,要求对方不断“改良”细节,刻意提高假货仿真程度。多项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认定其明知假货、蓄意售卖的主观故意。

循线揪出“隐身店铺”,

全面核实犯罪金额

几次交锋,唐某的“老道”和口供反复不定,让检察官疑窦顿生

审查初期,唐某供述自己在涉案电商平台仅有一家售假店铺。承办检察官核实证人证言时,发现唐某曾在其他平台开设店铺,虽未售卖同类假货,但检察官却由此警觉,唐某是否会在涉案平台隐匿其他经营店铺,于是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经查,唐某借用妻子身份注册开办另一家网店,店铺日常运营、货品售卖均由唐某实际负责,对外售卖涉案品牌假冒防晒产品。经补充审计确认,该店铺累计售出假冒防晒霜四万余支,涉案金额超百万元。检察机关依法将该店铺全部涉案金额并入其犯罪总额,最终依法认定,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总金额达三百四十余万元,涉案数额巨大。

推广佣金能否扣除?

自行补充侦查厘清法律边界

在审查起诉阶段,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辩解称,涉案网店绝大多数销量是靠某推广平台引流实现的,该平台抽走了销售金额的50%作为推广佣金,这部分应从涉案销售金额中扣除。

针对这一辩解,承办检察官自行开展补充侦查,研究该推广平台的产品使用许可协议、推广课程等相关内容,明确其性质、经营模式和结算规则等。经查,该推广平台的佣金比例由商家自行设置,平台主要负责将商品链接发布到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引流,当消费者通过引流渠道至店铺下单商品,并确认收货后,佣金才会从商家支付宝账户中扣除。

“该推广平台本质上属于站外引流推广,作用类似推广中介,帮助商家扩大影响、促进成交。”承办检察官介绍,消费者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格,就是涉案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推广佣金则是在交易完成后,由平台另行扣除分账,属于推广成本,不包含在销售金额中,不应从销售金额中扣除。涉案网店与推广平台之间并非商品销售中的上下家关系,而是推广服务合同关系。

据此,检察机关认为,推广平台收取的佣金不影响销售金额的认定,不予扣除。

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九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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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电商大促已经开启,消费者在选购美妆护肤类商品时应优先选择品牌官方旗舰店、正规授权经销商等合法渠道,勿贪图低价轻信“进口正品”“爆款低价”“大促清仓”等宣传,购买后留存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物流凭证等相关证据。若使用产品后出现皮肤红肿、过敏等不适症状,或怀疑购买到假冒产品,及时停止使用,留存证据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报警。同时呼吁各大电商平台严格落实主体监管责任,从严审核入驻商家资质,常态化开展货源溯源排查,严查真假混售、低价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