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是成长第一课堂,父母陪伴是孩子成长最暖底气。 “感谢检察官,孩子跟他母亲通话了,最近很活泼,这个月的抚养费也顺利收到了。”回访电话里,李先生欣慰地说道。 近日,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里,针对孩子母亲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疏于照料关爱未成年残疾子女等问题,奉贤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双令齐发”,以司法刚性压实监护责任、督促家长依法带娃,为特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守护屏障。
李先生与赵女士于2011年结婚,两年后儿子小李出生。2023年7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孩子跟随父亲生活。小李系智力残疾儿童,且患有癫痫,需要长期药物治疗,其生活、医疗、康复等均由李先生独自承担,家庭经济陷入严重困难。
其间,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李先生多次与赵女士沟通,但其因经济拮据表示无力承担。今年2月,李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母亲赵女士支付抚养费并承担相关费用。
区检察院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未成年人检察服务窗口也收到了李先生的求助。受理线索后,检察官围绕孩子的生活环境、家庭状况等,联合村委会、妇联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孩子病情发展、康复需求等信息。经核实,赵女士确实存在一定经济困难,但具备履行抚养义务、保障子女人身权益的经济能力,其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却不履行,已经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支持起诉。
经审查,法院认为,赵女士无固定工作,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支付抚养费确有一定压力,但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离异、自身经济困难而免除。
经检察官与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赵女士从2026年3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李满十八周岁止,以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与健康成长。
“在未成年人正处于最需要亲人关心爱护的阶段,作为其母亲应积极履行抚养责任,关注子女情感需求。”
考虑到赵女士长期怠于履行监护、教育、陪伴义务,已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检法联动协作,首次同步向赵女士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要求其严格履行抚养、监护、照料职责,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定期探望、陪伴未成年人,切实关注孩子的病情康复与身心发展。
《督促检护令》还委托专业第三方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帮助赵女士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监护方法。
一纸文书,更需落地生根。为确保 “双令” 落地见效,检法两院建立每月联合回访机制,持续跟进赵女士抚养费支付情况及监护职责履行情况,令法有声、回访有常,变“一发了之”为“长效监督”。
“最近吃得好不好?晚上睡得踏实吗?有没有想念妈妈呀?”在这个温柔的初夏,赵女士主动探望了孩子,陪伴孩子聊天。
在近日开展的联合回访中,检察官了解到,赵女士已按月支付抚养费,并定期探望孩子。
此外,就小李的特殊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了国家司法救助,缓解孩子就医之急;同时协调民政部门申领帮扶补贴,联动基层妇联、村委等定期走访慰问,凝聚多方暖心力量,搭建长效关爱帮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