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夯实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收留抚养和社会关爱服务职责任务,高质量答好必答题,高水平做好选做题,市民政局召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现场推进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娄国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十五五”开局之年,民政部出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各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各区民政局要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的核心要义,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法定职责。一方面,要履行收留抚养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权益。要在场地、床位等硬件基础上,健全工作机制,引入专业力量,及时响应、精准施策,扎实做好民政部门临时监护儿童的收留安置、生活照料、医疗保障、教育服务等全方位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机构外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依法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服务,同时要发挥优势,为未成年人开展监护支持、心理健康关爱、孤独症儿童服务、社会融合服务等。
会议强调,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属地困境儿童临时监护兜底保障机制顺畅运行。要加强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街镇和居村儿童福利工作者的培训,确保在遇到困境儿童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等紧急情况时,能够确保政策落地执行、高效妥善处置,真正织密织牢困境儿童安全保护网。
与会人员参观了黄浦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会议解读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黄浦区民政局、徐汇区民政局、杨浦区民政局作交流发言。
16个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儿童福利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市区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