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是城市最温暖的底色。为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弘扬慈善精神,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启动第三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工作,即日起面向社会接受申报推荐。
“上海慈善奖”共设四类奖项: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每类奖项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总数不超过40个。
在本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特别是在2024至2025年度有突出和感人的慈善事迹。曾获得过“上海慈善奖”慈善楷模奖的,不再参评。
在本市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影响力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特别是2024至2025年度作出突出贡献的。曾获得过“上海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的,不再参评。
在2024至2025年度贡献突出、捐赠款物价值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在2024至2025年度贡献突出、捐赠款物价值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捐赠款物价值在个人资产规模中占比较高、慈善事迹感人的个人。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第三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工作专班,由有关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新闻媒体、教育科研、社会组织等机构的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知名慈善人士等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日常工作。
第三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企业、个人(团队)、社会组织的自荐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须经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推荐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也可向所在区的区人民政府进行自荐,由区民政局作为归口受理部门。
各推荐单位应指导申报对象下载并填写申报表,完成参评材料审核和初选工作,并按规定征求意见后,方可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推荐。
工作专班办公室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申报表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