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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老宅,吹进了一股清风

转自:浦江天平 2026-05-21 14:26:12

编者按

2025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了上海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今年,我们推出“上海法院双先·凡人小事”特别专题,聚焦获评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现他们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日常。敬请关注。

林庆强

上海法院先进个人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立夏之初,林庆强再次踏入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金港村的一座老宅,回访调解协议履行情况。

推开院门,老陆一家正围坐在葡萄架下品茶话家常,暖意融融。看着眼前这一幕,林庆强不禁回想起这家人与老宅相关的纠缠难解的恩怨过往。

故事要从几十年前说起。

老陆与老伴李奶奶生育三名子女陆老大、陆二妹、陆小妹,一家人在金港村的老宅里度过了许多温暖时光。后来,陆二妹、陆小妹先后出嫁,陆老大也成家迎娶刘芳为妻,并育有一女陆华。老宅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上登记权利人为老陆、李奶奶、陆老大、陆二妹、陆小妹、刘芳、陆华。

1995年,因生活琐事,陆老大与刘芳协议离婚,女儿随刘芳共同生活,离婚时未对老宅房屋进行分割。此后,两人为照顾女儿,虽未复婚,却又一度共同生活多年。2002年,刘芳经批准出资在老宅的基础上翻建了56.52平方米的平房。2005年,陆老大、刘芳分开居住,刘芳和陆华搬离老宅。

2014年,老陆去世。这座老宅的归属,也成了悬在一家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曾经和睦的亲情渐生裂隙。

十年后,这把剑终于落下——刘芳母女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析产、继承房屋。

案件来到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官林庆强手中。

林庆强与团队认真研判案情

翻阅案卷,深入研判案情后,林庆强敏锐地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财产分割案。宅基地权属复杂、家庭成员关系交错、情感纠葛日久年深——若简单进行个案的判决,可能案结事未了,甚至激化矛盾。

林庆强脑海中涌现出一个想法——“得走出去。”他前往金港村,实地勘查房屋现况;依托西渡街道综治中心平台,了解当事人家庭历史;借助“三所一庭”多元解纷机制,邀请村里法治带头人、司法所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化解。

一次次走访,一遍遍交谈,林庆强渐渐理清了这座老宅的“前世今生”——谁盖了哪间房,谁住了多少年,谁出了多少钱,谁心里有怎样的委屈。

有了这些“底数”,林庆强确立了“调解优先”的思路。

第一次调解,法庭上各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刘芳红了眼眶:“我出钱盖的房子,凭什么我们母女不能住?”陆老大也寸步不让:“这房子是我们陆家的根!谁都别想来抢。法官,这个案子你不用做工作了,我是不可能和她商量的。”调解陷入僵局,大家不欢而散。

第二次调解,林庆强依托奉贤区人民法院审判实践品牌“奉法客堂间”,将调解地点设在了金港村村委会,并邀请已故老陆的多年好友——村里的法治带头人老李、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老谢,参与到纠纷多元化解中去。

调解伊始,林法官分别倾听对方诉求和埋在心里多年的积怨。

接下来,林庆强从法律规定,老李从亲情维系,老谢从利益平衡等角度分别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许是真诚的交流化解了大家深藏心底的误解和心结,双方虽尚未完全放下执念,但情绪已平复许多,态度也柔软不少,同意回去再考虑考虑。

第三次调解在老宅里进行。一来是要实地查看下宅基地房屋是否适合进行物理分割,分割后如何更好地使用房屋;二来也想借助关于老宅共同生活的温暖细节唤醒当事人的记忆。有了前几次的沟通铺垫,双方明显有了调解意愿。

这时,林庆强趁热打铁提出一个创新方案:产权确认+使用权过渡——北面沿河两间房屋(面积56.62平方米)归原告刘芳母女所有,其余房屋归被告所有。考虑到房屋的使用情况,两间房屋由被告继续使用十年,若遇动迁则提前终止使用,两间房屋的动迁利益归原告。

这个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产权权益,又照顾了被告的实际居住需求,还避免了未来因使用问题再起纠纷。双方都点头表示同意。

烈日炎炎下,一家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签完字,李奶奶有些胆怯又有些迫不及待地拉起了孙女陆华的手。一场积压多年的家庭恩怨,终于在这一刻画上句号。跨越纠纷后的和解,是积怨的释然,更是亲情的回归。

一座老宅,两代恩怨,三次调解。在司法温度与基层智慧的共同作用下,这个家庭终于迎来了和解的光。

“法院不只是判案,更是讲理、讲情的地方。每一个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都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揪心事。”林庆强说,“当法治的阳光照进乡村院落,当调解的力量弥合亲情裂痕,我们看到的不只是一纸协议的达成,更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注脚。”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综合处

文字:戴小清

责任编辑:张巧雨、孙玉潇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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