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下车辆智能驾驶功能的运用,一些车主使用起了智驾的功能,但需知,智驾仅为辅助功能,驾驶人仍是第一责任主体,需随时接管车辆,更不能成为酒驾的挡箭牌。
前几天,在静安区恒丰路桥附近,一名驾驶员酒后心存侥幸,依靠车辆“智驾”功能驾车上路,最终被警方当场查处,涉事驾驶员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5月6日早上7时54分,静安公安分局天目西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恒丰路桥沿线开展巡逻时,意外发现对向车道一辆黑色小轿车行驶状态异常,目测车速约3公里/每小时,明显低于正常车速。
进一步观察发现,该车的主、副驾人员均处于瞌睡状态,驾驶员的双手甚至已完全脱离方向盘,而车辆疑似已由车内的“智驾”系统接管并持续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遂依法将其截停。


静安公安分局天目西路派出所民警顾赟珺介绍:“在等待红灯的时候,看到这辆车驾驶速度极慢,也有停顿的这个嫌疑,我们上前想要对他进行拦截,拦截时的时候,那辆车子正好有一个避让动作,避让完之后,我怀疑他开启智驾,因为他睡着了,所以我用力拍打车门和车窗,把他叫醒了。”

民警在核查过程中便闻到车内有明显酒气。经询问,驾驶员赵某、副驾驶吕某两人均承认前一晚在黄浦区聚餐饮酒过量,称仅在电竞酒店休息过一段时间,驾驶员赵某便自认为已经“醒酒”,又觉得车辆有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帮忙”,足以安全开回宝山区的家,而结果却是险些酿成事故。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静安警方对驾驶员赵某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驾驶证记12分,其车辆则由专业代驾人员驶离现场。
“目前,市面上车辆的‘智驾’系统,本质上均为辅助驾驶功能,不具备自动驾驶能力,更不能替代驾驶人履行驾驶职责,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与普通驾驶人没有区别。”市公安局交管总队法制部门民警龙嘉敏指出。
警方提醒,酒后开启智能驾驶上路,依然属于酒驾范畴,一旦达到醉驾标准,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守护自己与他人的出行安全。同时,酒驾、醉驾认定只看血液酒精浓度,与饮酒间隔时间无关,隔夜酒驾同样依法处罚。
(图片来源: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