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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煦四月,奉贤区涉农纠纷巡回审判站法官方煜接到被告曹某的致谢来电。至此,一桩棘手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经由田埂旁的“圆桌会议”,得以春风化雨,圆满解决。
土地使用费引争议
5户村民被诉
这场纠纷得从两个月前的一通求助电话说起。“方法官,村委会要求村民缴纳逾期土地使用费,一般怎么处理?”来电人是奉贤区奉城镇综治中心负责人沈红莲。
原来,综治中心遇到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2003年,因附近高速公路建设需要,包括曹某在内的5户村民被异地安置在奉城镇某村。曹某从该镇某村委会(以下简称村委会)租赁土地,并按照8元/平方米/年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至2020年。2025年,村委会要求曹某按照现行标准15元/平方米/年补缴。在此期间,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土地租赁合同。
曹某认为,既然双方没有书面合同约定单价,而且之前都是按照8元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突然要求按照15元标准补缴不合理。
这一调整也引发了其他4户村民的集体反对,甚至连原本打算按照原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村民也停止缴费。村委会将5户人家起诉到法院,纠纷就此产生。
“纠纷涉及土地流转手续规范、新政策落地适用等问题,比较专业。”近半小时的通话,沈红莲言语之间满是急切,“更让人担心的是,最近其他村镇也发生了类似矛盾。”
政策过渡期破局
涉农纠纷有了新解法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框架下的新农村,奉贤是上海乡村振兴的主阵地,涉农纠纷的预防、化解是基层治理中直面的重要课题。2025年11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贤区人民法院)联合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共同成立“奉贤区涉农纠纷巡回审判站”,通过定期选取涉农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普法活动等,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村舍。
为彻底摸清本次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方煜通过巡回审判站主动对接了奉贤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党支部书记张立洁。
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厚厚的卷宗材料上,两人一笔一笔核对历年土地流转的台账记录,白纸上密密麻麻写下一些关键时间点和事实。“确定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化解系列纠纷的‘根’和‘本’。”方煜提醒,“必须明确到底是8元还是15元?”
张立洁立刻找出最新文本,并为法官做了解读: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土地租赁管理,奉贤区2020年便出台文件,明确土地租赁费原则上不低于15元/平方米。2024年的文件中延续了这一标准。
“不过,为了确保政策落地效果,两份文件都规定了过渡期条款,对于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的,在双方协商基础上进行调整;对于由于历史原因一时难以调整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可采取逐年逐步调整的方式,确保一定年限内调整到位。”张立洁说。
听了书记的话,法官长舒一口气,“过渡期!”如果能逐年调整,既可以守住集体资产收益底线,又给了村民适应缓冲的空间。这也更加坚定了他促成调解的信心。
田埂上开起“圆桌会议”
当事人心服口服

调解现场
“曹某等人长期拖欠租金,造成负面影响,应该按照现行标准补交。”
“文件是2024年的,我们没有签过合同,这之前的使用费为什么要以最新的标准计算?”
在充分了解相关历史背景和政策背景下,巡回审判被安排在案涉村委会,并邀请张立洁书记、奉城镇综治中心人员共同参与联合化解。狭小的村委会会议室里,当事人围坐在一张椭圆形的会议桌前,语气紧绷,大家各执一词。
张立洁劝导村民们,“这份文件已经考虑了大家的实际情况,设置了‘过渡期’制度。”法官则指出村委会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你们在土地租赁过程中没有及时订立合同,这是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

实地勘察
现场气氛逐渐缓和下来,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谈话结束后,法官立刻驱车前往田间地头实地勘察,与当事人确定土地实际占用面积。
“用了全体村民的土地,就要给全体村民缴费。”他向村民们释法说理,细致讲解政策适用和缴费标准,“你们没有签过合同,双方对使用费的标准有争议,协商不了,那咱们就看有没有形成的‘老习惯’,没有的话,就看当地的市场价了。”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考虑过往双方按照8元/平方米/年的标准缴纳,同时期部分农户已经按照该标准继续缴纳土地使用费,村委会未提出异议,相关文件中也给了相应的过渡期限,过渡期间的土地使用费仍按原标准补齐。
近日,随着5户村民补齐了近几年拖欠的土地使用费,这5起案件均以原告撤诉画上了句号。
“三个示范”出台
为解决“一类事”提供指引
案件顺利解决了,但是新旧政策交替时期,类似纠纷还会出现。“探索出统一的解纷范式,从解决‘一件事’到处理‘一类事’,是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深层价值。”巡回审判站负责人、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林庆强说。
“我们可以通过建立‘三个示范’来指引类案前端化解。”结合办案实践,巡回审判站的成员们提出想法:
一是确立政策适用示范。明确土地性质、收费范围、计费标准、费用用途,根据是否签订合同、过往履行情况确定是否严格按照区农委15元/平方米/年标准适用,确立“分阶段收费+新标准统一”的阶梯式土地租赁费收取原则,为同类纠纷处理提供清晰的政策适用标尺。

二是确立解纷模式示范。依托“涉农纠纷巡回审判站”,下沉司法服务触角,将解纷阵地搬到田间地头。在巡回审判站设置法律咨询窗口,解答村民法律困惑,引导依法维权;邀请其他部门及人员参与纠纷调解,建立完善巡回审判站与综治中心、社村等协同治理机制。
三是确立源头治理示范。引导村委会依法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参与土地流转相关合同模板制定,明确流转期限、价款、权责边界等关键内容。依托涉农纠纷巡回审判下沉优势,在巡回审判过程中同步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土地政策精准解读。建立涉农类案调解标准流程,统一调处标准和思路,为同类纠纷源头预防、批量化解提供实践指引。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公正司法不仅是定分止争的“裁判员”,更是凝聚共识、修复关系、激活乡村内生治理能力的“催化剂”。
下一步,奉贤区人民法院将发挥巡回审判站平台延伸职能,深化运用“三个示范”指引,将法庭搬到宅基、将多方请到一线、将法理情融于一处,以高质量司法助力涉农纠纷化解,筑牢乡村振兴和谐根基。

来源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文字:罗婷
摄影:蒋立华
责任编辑:郭燕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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