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期间“主动”干活受伤,能认定工伤吗?下班途中在地铁站摔倒受伤,算工伤吗?因工外出期间加油时受伤,能认定工伤吗?哪些情形能认定工伤?关于这些问题,来看市人社局的回答↓
午休期间“主动”干活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卢师傅是某食品加工企业员工,主要工作内容为机械修理。另经公司安排从事清理搅拌机工作(注:需清理时,公司一般会专门通知卢师傅)。公司制度规定,员工午休时间为每日12:00—13:00。某日,卢师傅在未接到公司通知的情况下,午休时主动清理了搅拌机,结果被搅拌机夹伤。公司认为,卢师傅是在午休期间受伤的,不属于“工作时间”,且该行为是个人自愿行为,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上述情形,卢师傅能认定工伤吗?
下班途中在地铁站摔倒受伤,算工伤吗?
小徐是某企业职工。上月,他下班后坐地铁回家,在换乘地铁上楼梯时不慎摔伤,导致骨折。小徐想申报工伤,但公司表示不同意,认为这不算工伤。下班途中在地铁站摔倒受伤,算工伤吗?
因工外出期间加油时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小陈是一家家电企业的销售。根据单位的工作安排,上月,他开单位配备的公务车到市郊办理公务,途中发现公务车油量不足,于是前往加油站给车加油,但在付钱时因路滑摔伤。小陈提出工伤认定,但单位认为小陈是自己摔伤,不算工伤。小陈的情形能认定为工伤吗?
哪些情形能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