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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起,托班幼儿线上入托意愿信息登记即将开始

转自:上海崇明 2026-05-18 16:11:50

5月20日起,托班幼儿线上入托意愿信息登记即将开始,快来看看注意事项和操作细则吧!

托班适龄幼儿家长看过来,划区范围来啦!

第一次入托意愿登记时间:

5月20日-5月27日

监护人可通过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并打开崇明区旗舰店,点击页面中上方“2026年崇明区托班招生”或下方“热门服务”栏目进入“托班招生”服务,进行入托意愿信息登记。

注意:监护人只可使用手机登录到随申办App进行信息登记(若没有随申办App请先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不可用电脑端,也不可用“支付宝”“微信”小程序。

友情提示

1.“随申办”平台仅进行入托意愿登记。

各幼儿园将根据监护人在平台上登记的入托意愿。幼儿园资源及《2026年崇明区学前教育阶段小、托班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录取排序细则》,初步拟定录取人员后,再电话通知相关监护人进行材料申报和审核,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2026年崇明区学前教育阶段小、托班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录取排序细则

上下滑动阅览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和2026年崇明区各幼儿园小、托班招生划区范围,就崇明区学前教育阶段小、托班适龄幼儿入园,制定如下排序细则:

1.本区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且户主、产权人为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或幼儿的兄弟姐妹。

2.本区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且户主、产权人为(外)祖父母一方(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内的排序在前)。

3.本市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或幼儿的兄弟姐妹,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4.非本市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或幼儿的兄弟姐妹,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5.本市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居住地址与(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一致,且居住地产权人为(外)祖父母一方,幼儿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6.非本市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六个月。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或幼儿的兄弟姐妹,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7.本市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居住地址与父母租房地址一致,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户籍地址与租房地址不在同一乡镇。

8.非本市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居住地址与父母租房地址一致,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

9.非本市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居住地址与父母租房地址一致,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六个月。

10.非本市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居住地址与父母租房地址一致,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持有本市《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11.本市户籍的小、托班适龄幼儿居住地址与父母租房地址一致,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回执,户籍地址与租房地址在同一乡镇。

12.其他情况。

在同一地址居住户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园机会(多孩家庭除外),同时还须经过区教育局审核。

小班幼儿根据居住地幼儿园学额情况和幼儿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本细则适用于2026年小、托班新生入园。

2.在同一乡镇租房且办理人户分离,拟在该租房所在地入托的排序为第11位,请家长慎重选择!

3.在填报入托意愿信息时,请注意跳出的弹窗提示,仔细阅读提示内容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4.入托意愿填报结束后,请监护人随时关注“随申办”托班入托意愿信息登记页面的“登记进度”状态。

具体详见最下方“入托意愿信息登记操作指引(家长版)”

第二次入托意愿登记时间:

6月10日-6月15日

若幼儿园还有托班空余学额,可跨划区招生,有入托意愿的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第二次信息登记。(幼儿园托班空额情况、监护人第二次入托意愿登记等要求,将于6月8日崇明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注意事项

选择拟入托幼儿园时,请监护人务必慎重选择孩子户籍地或居住地划区对口的幼儿园。

具体信息详见:《2026年崇明区托班招生信息公示(划区范围)及幼儿园服务点信息一览表》

确有困难无法用手机登录进行线上入托意愿登记的,监护人可电话预约对应幼儿园,持相关证件到幼儿园进行登记。

“随申办”崇明区旗舰店“托班招生”平台开放和关闭时间:

第一次登记:

5月20日09:00-5月27日17:30

5月28日-6月9日,入托意愿信息登记功能关闭。

第二次登记:

6月10日09:00-6月15日17:30

若幼儿园还有托班空余学额,可跨划区招生,有入托意愿的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在平台进行第二次信息登记。6月16日起,入托意愿信息登记功能关闭。

入托意愿登记之前需准备的相关信息内容。监护人在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并打开崇明区旗舰店“2026年崇明区托班招生”平台前,需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准备好以下主要信息内容:

注:证件信息内容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

入托意愿信息登记操作指引(家长版)

入托意愿信息操作细则:

入托意愿信息登记,只可使用手机登录到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信息登记(若没有随申办市民云App请先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不可用电脑端,也不可用“支付宝”“微信”小程序。

托班招生服务操作手册

上下滑动阅览

第一步:新用户请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完成实名后,在首页左下角点击“区域”选择“崇明区”后再选择“崇明区旗舰店”。

如已使用“随申办”App可扫码直达崇明区旗舰店

第二步,进入崇明区旗舰店后先点击“加关注”,然后进入“托班招生”。

第三步:阅读须知内容(注:须知中的蓝色字体和提示中的棕色字体都可以点击查看),之后在声明处输入“我已阅读知晓”,点击确认后页面会出现幼儿户籍性质选择(以本市户籍为例)。

第四步:填写幼儿信息、监护人1信息以及入托意愿选择(入托方式分户籍地入托和居住地入托两种形式),完成后点击“去登记”提交后信息将无法修改,若对填写的信息不确定可先点击“暂存”。

第五步:若点击了“暂存”就会跳到信息列表页面如果要再次补充信息则点击“去登记”对信息进行补充或修改,完成修改后点击“去登记”完成信息登记。

第六步:点击完“去登记”后就会出现报名信息页面完成修改后点击去登记会出现幼儿信息登记表,点击“确认提交”后完成入托登记。

第七步:登记成功后,可在预览中点击“下载”就可将幼儿信息登记表下载到手机中。(苹果手机复制链接到手机浏览器打开就可以下载,安卓手机直接点击下载就能存到本地)

登记完成后,家长可以进入信息列表页面查看登记进度。

2026年崇明区学前教育托班适龄幼儿入托工作政策问答(点击链接查看)

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69687277 、59611060、59611947

监督电话:59620732、596200663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新崇北路1号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101室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资料:崇明教育

编辑:焦倩倩

责编:李琳、焦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