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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市社联年度合作项目聚焦“债务重组与价值共生”

转自:上海市社联 2026-05-07 18:15:35

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上海创同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上海市社联2026年度合作项目“破局与重塑——债务重组与价值共生”专题研讨会于近日在上海举办。

上海市社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马英娟教授致辞强调,健全债务重组与破产退出机制是稳住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平衡各方权益,依托智库平台汇聚专业力量,助力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马士威表示,长宁依托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核心优势,持续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将深化府院联动、政企协同,全力支持困境企业纾困、存量资产盘活与债务重组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徐显明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兼秘书长杜万华先生发表了主题演讲。

徐显明教授从历史与法理角度出发,指出当前中国法治已进入“回应型”阶段,破产法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市场主体“有尊严地失败”的权利,实现“破局”与”重塑”的平衡;市场主体出清的法治化水平是衡量一个经济体法治成熟度的重要标尺,法治不仅要保障市场主体的有序进入,同样必须保障其有序退出。

杜万华先生表示,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并行互补,共同构成完整的困境企业救治体系,庭外重组能够独立挽救困境企业、服务尚未进入破产程序的市场主体,并为司法重整奠定基础;实践中须查明企业困境根源、作出审慎的价值判断,充分尊重各方商业判断与商业秘密,并与政府及管理人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圆桌论坛第一场以“债务重组的司法实践与制度完善”为主题,来自资产管理机构、资本市场、投行及法学研究领域的四位嘉宾围绕实务痛点与制度优化展开深入探讨。与会嘉宾普遍认为,当前债务重组已从被动的风险化解转向“产业+金融”协同的价值投资,预重整制度的规范与推广、管理人扩容、重整投资人保护等立法空白亟待填补,房地产与金融机构破产的专项规则也需尽快完善,以法治化规则破解当前实务困境。

圆桌论坛第二场以“市场化重组中的价值发现与实务创新”为主题,嘉宾围绕资产处置模式创新与价值再造展开交流,形成高度共识:在资产下行周期中,传统处置模式已难以为继,市场各方须转向资产赋能型处置,以透明的信息披露保障决策基础,以精准的资源匹配实现价值再造;与此同时,应反对形式重整与政府过度介入,大力推进庭外重组,充分发挥破产法的预防功能。

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理事孙笑侠教授作大会总结。他指出,数字化时代市场风险持续加大,破产重组的核心在于保障企业家的容错权与体面退出,以此提振市场创新信心。传统观念对破产主体的道德污名化与现代破产法理念相悖,亟需转变。他呼吁实务界将操作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完善破产法知识体系,为市场化、法治化债务重组提供坚实的智识家、金融机构、资管公司、产业企业、破产律师及管理人代表等深入研讨,形成务实专业共识。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傅蔚冈主持。上海创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豪女士在致辞中强调,债务重组已从风险化解转向价值创造,希望持续搭建类似对话平台,以专业力量助力信心、价值与未来的三重重启。

本次研讨会获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指导支持,汇聚高校法学专家、金融机构、资管公司、产业企业、破产律师及管理人代表等深入研讨,形成务实专业共识。

来源: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