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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丨直击侵犯著作权犯罪本质 检察机关“网盘盗链”亮剑

转自:上海检察 2026-04-28 11:54:43

来源 | 上海嘉定检察

一个网站,不存储任何作品,却能让付费用户通过网盘链接获取海量盗版作品资源——从头部视频平台的热播影视剧,到知名阅读平台的畅销小说,再到主流音乐平台的付费专辑,几乎应有尽有。

2023年4月起,常某某注册成立公司并运营某网站。与传统盗版网站不同,该网站服务器内并未直接存储任何作品文件,而是通过编写计算机程序,主动抓取、保存散布于他人网盘中的侵权作品链接,有偿向公众提供搜索服务。用户支付费用后,可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

截至案发,该网站已收录侵权视听、音乐、文字作品3000余部,注册会员高达6.9万余人,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200余万元。

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常某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没收犯罪工具。

不直接存储作品

构成侵犯著作权吗?

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网盘盗链”成为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新型手段之一。其隐蔽之处在于:行为人表面上仅是“提供链接”,未直接存储侵权作品本身。

检察机关穿透技术面纱,认定其行为本质上属于侵权。常某某通过编写计算机程序主动抓取第三方网盘内的侵权作品链接并存储于网站服务器内,以有偿服务模式向公众提供搜索传播服务,已然构建起“抓取——存储——传播——收费”的侵权链条。

“这种模式实质上是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行为。”承办检察官王歆荟指出,通过点击该网站提供的链接,付费用户可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涉案作品,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3000余部作品

如何认定是否侵权?

涉案作品多达3000余部,涵盖视听、音乐、文字等多种类型,权利人分散,电子数据错综复杂。

面对这一取证难题,检察机关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权利人鉴别”的组合鉴别法。具体而言,先将涉案作品按作品类型、权属来源、网站板块分布等条件进行科学分层;再在各层级中随机抽取样本,与权利人提供的正版作品进行实质性相似比对;同时,发挥权利人对自身作品的识别优势,组织权利人对样本作品进行鉴别确认,以此确定侵权作品的数量及侵权属性。

“我们将鉴别结论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确保程序公正。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证据依法采信,并据此推定同层级未抽样作品与样本作品具有相同侵权属性,从而实现对全部涉案侵权作品的高效、准确认定。”承办检察官王歆荟介绍。

深化行刑衔接协作

共护知识产权

近年来,上海市检察院与上海市版权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文旅局共同开展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版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以查办大要案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版权保护长效治理。本案系专项行动中首例联合研商、监督立案的案件。

“本案中,上海市版权局移交线索,嘉定区检察院开展核查,明确管辖,依法引导和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及时固定关键证据,快速破解网络侵权案件取证难、定性难等难题,形成有效打击合力。”嘉定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王歆荟表示。

在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下,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与执法司法部门协同协作,精简线索流转,缩短打击链条,有效压缩了盗版传播空间,通过线索研判与案件查处的闭环管理,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为影视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刑事打击+民事赔偿”

推动知识产权实质性保护

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既要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更要注重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实质性救济。

在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常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嘉定区检察院主动与法院、权利人及辩护人沟通协调,推动被告人与多个权利人达成并履行民事赔偿协议,实现了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矛盾化解的多重效果,实质性弥补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让知识产权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该案入选国家版权局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典型案件。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网络侵权新领域、新手段,依法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深化协作配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创新成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