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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里不让玩“开心农场”!

转自:上海宝山 2026-04-24 15:46:46

小区绿地悄悄变成“私人菜园”?

沿街绿化渐渐沦为“杂物堆场”?

私占绿地、毁绿种菜等行为

不仅侵害了公共利益

更让小区环境和城市面貌大打折扣

近日,有居民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有人在小区绿化带内种植了大量蔬菜,施肥过程中产生的阵阵恶臭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希望执法部门能够整治种菜现象,恢复绿地本色。宝山区杨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反映后第一时间会同市容、物业等单位前往现场调查。

经实地走访了解,涉事绿化区域紧邻小区边界围墙,平时少有人经过。附近一户居民便自行圈地开垦,将这里改造成了“私人菜园”,泡沫箱、花盆种满了各式蔬菜,绿化带内原有的公共晾衣架也被用作了蔬菜架。

针对这一情况,执法队员一方面找到当事居民向其讲清公共绿地的属性和毁绿种菜行为的影响,劝说其及时主动清理菜地、拆除相关围栏设施;另一方面,要求物业在楼栋公告栏张贴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期限及集中清理时间,并加强对小区内常态化巡查,及时补种受损绿化,避免违规种菜现象的“回潮”。

违规侵占绿化的行为

不仅出现在小区内

街面上也时有发生

上个月,杨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市民反映,盘古路某路段沿街商铺存在利用公共绿地停放非机动车、堆放杂物垃圾等行为,造成原有绿化被毁、黄土裸露,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经现场查看,市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执法队员随即上门对涉事6家商铺进行宣传教育,责成限期整改。整改截止日当天,执法队员再次前往现场进行复查,并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商户负责人当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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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

禁止下列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

(二)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

(三)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废渣废水、堆放杂物;

(四)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绿地内取土、焚烧;

(六)其他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同时,《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损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可处绿化或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

杨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爱护身边的花草树木和公共绿地,共同抵制侵占、损坏绿化的违法行为。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打造更加整洁、优美、和谐的杨行品质“靓”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