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长白新村上海劲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22”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01 项目名称:松一幼儿园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施工单位:上海劲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田忠平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陶淑贤 02 2024年11月22日12时许,死者在工地现场将一根待加工的钢筋插入滚丝机,操作台钳夹持钢筋,左手抓握滚丝机内旋转的钢筋,身体右侧被钢筋卷绕顺时针翻滚,外裤被撕裂,右侧身体腋下被旋转的滚丝机内的钢筋卷绕逆时针翻滚,外裤被甩脱,现场其他工人发现后迅速切断电源,后将其送医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03 死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规着装作业。 04 劲豪公司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流于形式。 劲豪公司项目负责人田忠平,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05 杨浦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劲豪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田忠平予以行政处罚。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劲豪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劲豪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06 要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贯穿于生产施工的全过程,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风险辨识和防控能力。 必须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风险源头治理与过程管控,深化风险分级管控,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照操作规程规范作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风险,推动现场安全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升级。 上海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7”物体打击死亡事故 01 项目名称:黄浦区021-02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春日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上海轶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智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马杰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张瑜 02 2025年1月17日14时许,普宏公司在项目工地实施地下连续墙顶拔锁口管作业时,锁口管上端盖板掉到下方电箱上反弹,砸到正在检修电箱的工人头部,并击穿安全帽导致其颅脑损伤,后立即送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03 普宏公司在作业前未对地下连续墙作业的锁口管和盖板等部件进行检查,锁口管盖板螺栓固定不牢、有焊接痕迹,设施设备带病运行,顶拔时盖板螺丝和焊点承受不住震动而脱落,引发本起事故。 04 1、死者缺乏施工现场基本安全生产常识,疏于观察现场状况,对于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未进行辨识,在锁口管顶拔作业的区域内进行电箱维修,站位不当,被脱落的锁口管盖板砸中。 2、普宏公司未对顶拔作业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充分辨识和评估,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域;未对派遣作业人员开展顶拔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辨识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事发时,死者在距顶拔器仅2米处的电箱旁开展检修作业。 05 黄浦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普宏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依法对普宏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06 普宏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要对各在建施工项目开展全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对施工设备本身及设备部件加大检查力度;三是要完善施工作业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完备的施工作业范围周边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现场非作业人员隔离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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