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上海检察 > 文章详情

零距离旁听,沉浸式普法!检察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涉案农用地修复

转自:上海检察 2026-04-17 11:41:15

来源 | 上海检察三分院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公益诉讼履职为抓手,深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全程跟进监督,推动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涉案地块全面修复,用法治力量还土地以生机,筑牢农用地保护防线。

庭审现场

传递恢复性司法理念

修复效果获认可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诉上海崇某公司、上海定某公司、陈某某、李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在金山区山阳镇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庭前,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共赴修复现场,对照修复方案核查修复情况,确保受损农用地真正恢复种植条件。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充分出示相关证据、清晰阐述公益诉求,鲜明传递恢复性司法核心导向——办案不仅要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更要全力推动受损农用地得到实质性修复。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各被告已主动履行修复义务,当庭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充分体现认错悔改态度,法庭最终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确认各被告已履行完毕,实现了“惩戒与修复并重、法理与情理兼顾”的办案目标。

案情回顾

非法倾倒工程渣土

农用地遭严重毁坏

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上海崇某公司、上海定某公司、陈某某、李某某经事先通谋,将大量工程渣土违规倾倒、堆放在涉案农用地。某村经济合作社、地块承包经营人在明知涉案地块未取得备案手续的情况下,仍提供地块用于堆放工程渣土。

经鉴定,涉案农用地倾倒的渣土属于固体废物,堆土面积达18994.1㎡,堆土体积量高达30420m³,所占农用地因被工程渣土压占,土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

检察履职

全链条发力

确保涉案农用地完全修复

诉不是目的,治才是根本。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始终坚持“修复实效”作为案件办理的核心目标,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事前引导、事中监督、事后验收”全链条履职,推动受损农用地恢复原有种植功能。

1

事前引导

筑牢修复基础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专家、村民、行政机关等各方意见,最终同意当事人根据鉴定报告,科学编制修复方案,原地开展修复工作,既兼顾了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也为修复工作划定了科学标准。

2

事中监督

压实修复责任

修复工作启动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联动区检察院、属地村镇相关部门,多次深入修复现场,实地查看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施工环节,全程跟踪监督修复进度,确保修复工作严格按照方案推进,压实修复主体责任。

3

事后验收

巩固修复成效

为确保修复质量达标,检察机关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涉案地块修复情况进行全面检测评估,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验收报告,确认修复效果符合相关标准。

4

法治课堂

延伸办案效果

为进一步扩大案件办理效果,检察机关组织山阳镇各村村干部代表旁听庭审全过程,并在庭后由生态环境专家讲授农用地保护法治课堂。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基层干部深入了解农用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相关规定,筑牢农用地保护的思想防线,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

此次案件的办理,是检察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生动实践,通过精准履职、正向引导,推动违法当事人主动扛起生态修复责任,既以刚性司法严厉打击非法破坏农用地的违法行为,守住农用地保护“红线”,也以柔性修复最大限度守护生态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农用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创新“检察+行政+社会”协同治理模式,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以法治力量护航农用地安全,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