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打球,健身有优惠......”体育消费券,本是为了激发体育消费活力、鼓励市民参与健身锻炼的惠民举措,却被别有用心之人当成了牟取非法利益的“捷径”。
章某(化名)利用自己控制的空壳体育场馆,通过虚假核销体育消费券的方式,骗取政府补贴,从侥幸“薅羊毛”到有组织“牟利”,因一时贪念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

2024年10月,章某偶然得知了一条“轻松赚外快”的路子——虚假核销体育消费券,套取官方发放的体育补贴,想到自己手下控制着两家体育场馆,不费力气就能“薅羊毛”的方法,让她暗自心动。
根据章某计划,先在“来沪动|健身地图”小程序上每天三次发放体育消费券时尽快抢券,然后选择在自家场馆下单购买门票、服务项目,使用消费券抵扣支付,完成虚假核销。随后,官方的补贴很快就能打到公司的账户上。
尝试成功后,这种“不用实际经营就能赚钱”的模式,让章某彻底放下顾虑、沉迷其中。于是,她召集身边更多的亲朋好友,发展成“供券人员”,分工配合。
“一张20元的消费券,给抢券的人返利5元,自己赚取15元。”章某使用备用资金进行前期垫资,让他们在没有真实消费的情况下,不用挥洒一滴汗水,就能获取返利,而自己通过虚假核销获得补贴,这种“双赢”的经营模式让章某吃到了甜头。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就骗取政府发放的体育消费券补贴款十几万元。
章某还在为自己的操作暗暗得意,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然触犯了法律的红线。2025年7月,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有些体育场馆的核销消费券数量与自身的经营情况存在异常,至此案发。
2026年1月,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章某相应刑罚。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章某因贪利作祟,违背诚信经营原则,利用政府发放体育消费券的惠民政策,通过虚假核销套取补贴,不仅侵占了国有资产,还破坏了体育消费市场的正常秩序,违背了消费券发放的初衷。政府发放体育消费券,核心是激发消费活力、鼓励市民健身、扶持体育产业发展,每一笔补贴都承载着惠民初心,不容任何不法分子觊觎。
检察官提醒各类市场主体,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被“轻松赚钱”“快速获利”的噱头诱惑。无论是体育场馆经营者,还是其他市场从业者,都应依法经营、诚信立业,不得通过虚假交易、虚假核销等方式,骗取政府补贴、侵占公共利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正确认识政府消费券的惠民意义,自觉守法参与消费券申领、使用,切勿受利益诱惑,参与到虚假核销、倒卖消费券等违法活动中。供券人员看似能通过抢券、虚假核销获得小额返利,实则已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