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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鉴证报告说只补缴60万,怎么真到交钱时变成了170万?这多出来的110万到底该谁出?”一纸股权转让协议,在项目尘埃落定后,却因一笔突如其来的巨额税款差额,让买卖双方对簿公堂。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通过一场“府院联动、条块协同”的多元调解,成功解开了这个复杂的涉税“症结”,更为企业间因资产交易引发的后续问题,提供了一个化解范本。
股权转让“后遗症”:一笔170万的“意外账单”
故事要从2018年说起。当时,位于金山区张堰镇的A公司决定将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的股权,作价1600万元转让给B公司。这笔交易的核心,是B公司看中了该子公司名下的一块待开发土地。
针对土地增值税,协议明确约定:当前项目土地增值税系预缴,项目达到清算标准后,若需补征土地增值税,由A公司全额承担。
时间飞逝,项目顺利开发完毕。2024年,在正式向税务部门申报土地增值税前,B公司委托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显示,项目预计需补缴税款60余万元。
然而,当B公司正式向税务局申报后,收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上赫然写着: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为170余万元。
从60万到170万,高达110万元的巨额差额,让责任划分瞬间陷入僵局。面对B公司依据协议提出的补款要求,A公司满腹委屈:“协议我们认,税款我们也愿意承担,可这多出来的110万,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
双方各执一词,昔日合作伙伴最终对簿公堂。
不止于“坐堂问案”:一场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调解
案件到了承办法官杨程手中。
从证据上看,协议清晰、凭证完整,判决并非难事。但杨程深知,一纸判决虽能定分,却未必能止争,更无法解开A公司心中的疑惑。
杨程主动走出法庭,启动了一场“跨界”协作。

他联系A公司所在的张堰镇政府并与金山区税务局积极沟通,核实案涉土地增值税纠纷的背后征税逻辑,一场旨在揭开谜底的“四方会谈”在法院的主持下展开。
调解现场,面对A公司的困惑,来自金山税务局的专家从企业做账和土增税清算逻辑差异、清算规则等方面给出了专业、细致的解释:“土地增值税清算,通俗讲是‘收入减成本’再套用税率。企业做账逻辑与税法清算逻辑存在天然差异,税务局对成本扣除凭证的审查极为严格。部分企业若凭证保管不当,或成本分摊不合规,就可能导致扣除额被核减,从而产生税款差额。”
一番话,让A公司恍然大悟:原来,鉴证报告的60万是“账面逻辑”,而税务局认定的170万才是“法定事实”。这110万的差额,正是因部分成本无法获得税务认可所致。
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也趁热打铁劝说双方理性解决纠纷。
从“背对背”到“手握手”:110万差额的圆满化解
虽然协议约定税款由A公司承担,但B公司作为项目实际开发方,在成本凭证的管理和清算申报过程中也负有直接责任。巨大的差额,双方都始料未及。
在法院的居中斡旋下,基于“共担风险、面向未来”的原则,一场“拉锯战”变成了“协商会”。杨程引导双方跳出“谁对谁错”的零和博弈,着眼于商业合作的本质和长期利益。
最终,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和税务专家的政策支撑下,双方就这110万元的税款差额达成了一致的折中调解协议。
一笔复杂的涉税纠纷,就此妥善化解。

绘就营商好“枫”景:一个案件背后的治理智慧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并非偶然。
不久前,金山区人民法院与金山区税务局签订了《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法税共治及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备忘录》。本案的成功实践,正是这一机制从“纸面”落到“地面”的生动注脚。
对法院而言,不再“单打独斗”,通过引入专业力量,将复杂的税务问题交还给专家解答,既提升了审判效率,也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对企业而言,不仅解决了纠纷,更上了一堂生动的“税法课”,明白了商业决策不能只算“经济账”,更要算好“税务合规账”。
下一步,金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府院联动,打造更顺畅、更专业、更高效的多元解纷机制,让司法成为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亮底色。

来源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商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
文字:金一欣、陆烨波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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