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上观号 > 上海松江 > 文章详情

网购皮带竟是“三无”产品,诚信何在?商家最终按“假一赔十”承诺赔付

转自:上海松江 2026-03-15 16:26:10

网购皮带却发现产品不仅并非真皮,还属于“三无”产品,诚信何在?松江区人民法院日前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依据商家作出的“假一赔十”承诺对消费者予以赔偿。



店铺首页


据悉,刘先生此前在某电商平台一家店铺挑选皮带时,被该店铺醒目宣传吸引——页面分别标注“真蟒蛇皮、所有产品都有检测报告、承诺假一赔十”和“真鳄鱼皮、所有产品都有检测报告、承诺假一赔十”的字样。信以为真的刘先生,分别以320元和698元的价格,下单购买了两条皮带。


可收到产品后,刘先生发现皮带与商家承诺的真皮品质不符,怀疑产品有假,便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客服核实。但商家始终坚称皮带为真皮,并表示“如果你觉得假,你可以拿去检测,假一赔十”。因多次协商未果,刘先生遂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商家按照“假一赔十”承诺,赔偿十倍货款共计10180元。


按照常规的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产品为假冒伪劣,需承担举证的责任。但法官在审理该案时发现,涉案两条皮带的外包装无生产厂家、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商家随附的“检验报告”和“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其所载明的受检单位、检验机构实际均不存在。据此,法院依据《产品质量法》中商品需可溯源的相关规定,要求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商家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生产厂家的详细信息,无法证明其承诺的产品品质。


与此同时,消费者要求商家“假一赔十”的诉讼请求也得到了法院支持。“如果说商家存在欺诈这种行为的话,通常需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本案中,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商家‘假一赔十’的承诺,我们予以支持。”民事审判庭法官暨秉恒表示,“商家如果做出更严格的赔偿承诺,我们是认可的,这样能对商家、消费者产生一定的约束力。”据悉,一审判决后,商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商家以“假一赔十”为宣传噱头、试图提升销量和信誉度的情况较为常见,但此类承诺并非“营销口号”,一旦作出就需切实承担法律责任。“‘假一赔十’不是增加销量的‘金字招牌’,而是商家需履行的法律承诺。”暨秉恒表示,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应仔细查验,一旦发现产品与商家承诺不符,要及时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法院将依法为消费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记者 陈菲茜 文图

■编辑 陈菲茜

■栏目责编 朱俊辉 ■栏目主编 颜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