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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 验!检察官的“验货”指南来了

转自:上海检察 2026-03-14 22:28:52

来源 | 上海普陀检察

3·15,一起用法律的“放大镜”

验明消费场景中可能存在的

“模糊地带”与“隐蔽套路”

擦亮双眼⬇️⬇️⬇️

1

AI“买家秀”?——验图片!

点击验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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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发布生成合成内容的,应当主动声明并使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标识功能进行标识。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眼见未必为实,验明“图骗身份”,是躲过虚假宣传的第一步。

线上购物时,面对过于完美、风格统一的“买家秀”保持警惕。可留意图片细节:AI生成的人像常有手指畸形、光影矛盾、背景文字扭曲等破绽。下单前,可询问客服索要实物实拍视频。保存好商品链接、宣传图片和支付凭证,若遇“货不对板”,这些都是维权铁证。

2

网红食品“零添加”?——验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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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验明“成分身份”,不被包装上的“健康话术”蒙蔽双眼。

购买食品,别被商品包装正面大字忽悠,养成先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的好习惯。“零添加”不等于更健康,合法添加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虚假宣传。

3

99元体验纹眉“升级”?——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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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验明“协议身份”,拒绝任何形式的强制交易与价格陷阱。

面对“超低价体验”,务必问清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并要求写入服务协议或单据,明确拒绝不必要的消费。如遇强行推销、限制离开等情形,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可录音录像取证,并立即拨打110或12315。

4

大盒装小物?——验斤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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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验明“计量身份”,守护公平交易的这杆秤。

购买包装商品,重点关注“净含量”而非包装体积,对“大盒子小商品”保持警惕。购买散装称重商品,注意商家是否已“去皮”。购物后,可就近使用超市公平秤复称。线上购买生鲜、水果等,收货时可录像并复称,如发现严重“短斤缺两”,保留好商品、包装、称重视频和订单截图,向平台及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