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保委在接报后迅速了解情况。据了解,施先生因认为平台有价格欺诈的嫌疑,当场联系客服要求解释。平台回应称,兑换券并非现金抵扣券,需按规则兑换,电影票的价格也是由影院而非平台确定的,自身并无责任。区消保委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兑换券虽非现金形式,但在平台规则下,使用方式与现金抵扣相近,积分通常可按接近1:1的比例进行兑换。此次100积分仅兑换到票面价40元的电影票,差距较大,确实容易造成心理落差。
由此,区消保委多次与平台沟通协调,向其宣传了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强调企业应当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平台最终同意退还施先生100积分。施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双方达成和解。
区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在获取和使用各类卡券时要仔细阅读相关的使用规则和说明,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商家沟通确认,并妥善保存相关消费凭证和宣传资料。平台也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畅通消费者的投诉渠道,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封面图来源于千库网
记者:毛奕云
编辑:陈 莎
责编:颜文彬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