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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待命”算不算加班?陆敬波呼吁:付出实质性劳动应认定加班!上海可率先出台远程办公规范!

转自:申工社 2026-02-03 14:26:14

“在家待命,保持电话畅通”

“等候指示,可能有任务”……

随着远程办公盛行,

工作与生活的边界逐渐模糊,

“隐形加班”盛行,

但其是否属于加班一直未有共识,

想要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针对职工的困惑,

今年两会期间,

市政协常委、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敬波

就针对规范企业远程办公提出了建议,

呼吁上海率先发布

企业应用远程办公操作指引和

相关合同协议范本,

提升企业工时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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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9成职场人下班后仍关注工作信息

远程办公争议主要集中在2类

远程办公有利于企业增效降本,有利于职工兼顾工作与生活,尤其在通勤时间较长的大城市如上海,这些优势愈发明显。

但远程办公的“时刻在线”,让很多劳动者困在工作系统中。有相关调查显示,84.7%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40.5%职场人加班后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补偿。也有媒体调查显示,62.9%的人经历过隐形加班,偶尔的也有28.8%。

陆敬波表示,远程办公在被广泛应用的同时,也引发了企业与职工间越来越多的争议

■工时加班界定模糊。远程办公模式下,上下班时间往往被淡化,“随时待命”成不少远程办公职工的常态,下班后甚至周末接到企业的工作指令,并需及时处理完成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陆敬波称,“对此,职工是否有权拒绝?是否属于加班?标准不清。”

劳动安全保障不足,工伤认定事实难明。远程办公时职工若发生伤亡,该伤亡是否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工标准及其他法定工伤认定标准,相关事实往往不易查明,易引发工伤认定纷争。

▲陆敬波委员在发言中

摄影:劳动报记者展翔

建议从柔性指引到

刚性规章两步走

“不解决争议,就会产生更多问题。”陆敬波建议,上海可以率先出台针对远程办公的专门规范,将其“管”起来

他呼吁,本市可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企业应用远程办公操作指引和相关合同协议范本,以指引和范本等形式先予柔性规范。待积累一定经验后再视情迈出下一步,出台地方性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予以刚性规范

“远程办公对于工作时间以及加班等法律规定的遵守和执行,与传统办公并无二致,规范中对此应予明确。”陆敬波指出,对于正常工作时间外“随时待命”时间的定性,建议基于该时间仅系职工部分让渡支配权之实质,不宜定性为工作时间。但同时,基于公平和对等原则,企业应相应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的方式、数额等可鼓励通过民主程序、集体协商等途径予以确定。

图片来源:新世相

而对于在正常工作时间外,付出实质性劳动并明显占用时间的,不应因远程办公模式和碎片化形式,而否定其工作时间及加班的性质。同时规范中对于加班的程序、加班的上限等法律规定应予强调,并明确职工具有对企业不符合这些规定的加班指令说不的“离线权”

除此以外,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该义务并不因远程办公模式而免除和减弱,出台的规范中应对此予以明确。

劳动报记者罗菁

本期编辑:茅轶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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