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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及市委、全总有关大力提振消费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电影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规定,上海市总工会近日印发《2026年上海工会进一步促进和提升职工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此次推出的措施
聚焦“职工乐品”“职工乐游”
“职工乐养”“职工乐享”4大核心场景,
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职工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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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狄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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