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表决通过,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历史文化名镇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赓续城市文脉的重要载体。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作出部署。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为贯彻中央和本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强化制度供给,明确保护要求,促进传承利用,为赓续城市历史文脉,激发名镇发展活力,实现经济与人文相互促进、共同繁荣,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突出本市历史文化名镇空间格局、城市肌理、文化文物的整体保护,共五章四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市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进落实、街镇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体制机制;二是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以及文物管理、规划资源等部门和机构的工作职责;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出资、捐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一是明确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和内容,并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二是明确历史文化名镇的整体保护要求及具体保护措施,并细化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河湖水系保护、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户外设施设置以及相关标准规范适用等具体要求;三是明确实行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制度,并细化明确保护责任人及使用人的保护责任。
一是明确以传承利用促进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总体要求,支持各区建立与历史文化名镇特点相适应的建设、运营、治理机制;二是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挖掘,鼓励讲好名镇故事,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传承,促进老字号传统技艺传承与品牌传播;三是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历史文化名镇提升旅游业态,打造高品质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四是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产品和场景开发创新,提升传承利用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五是围绕民生改善,对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交通保障、加强商业业态引导、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等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要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安全保障方案,建立大客流应对机制,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安全保障能力;三是注重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在有关事项决策中应当听取专家意见;四是强化基层共治,街镇加强日常巡查,鼓励居(村)民自治和商户自律;五是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保护状况评估,并明确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巡查管理工作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稿件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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