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普陀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矛盾风险预防化解“五有”工作法,以入驻区级综治中心及10个街镇综治中心为抓手,积极融入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向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和实质解决转变,以“检察+综治”模式为载体,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坚实检察力量。

遇到纠纷,尤其是涉及多个部门时,往往需要多方奔走。但如今在综治中心,却能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这里整合了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等基层治理力量。

普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也带着专业法律监督职能,“融入”中心。他们不是被动等案上门,而是主动融入,共同为群众解开“法结”、化开“心结”。
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一起因公共走道使用引发的邻里纠纷,演变成故意伤害案。案件涉老、涉邻,双方积怨已深,如果只是就案办案、一诉了之,矛盾很可能依旧存在。常驻执法办案中心的检察官在提前介入过程中发现该案系轻微刑事案件,存在调解可能,于是将该线索迅速流转至区综治中心。

综治中心的检察官组织公安、社区、街道等多部门共同协作,联合调解。最终,通过经济赔偿、划定活动区域、错时使用等办法,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从根源上化解了纠纷,困扰两家多年的邻里心结被成功化解,案件也得到了依法妥善处理。
在另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赔偿执行困难的信访人蒋某某生活陷入困境,到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普陀区检察院常驻检察官依法受理后,由分管检察长亲自包案,在综治中心联合区法院、残联、妇联、街道等部门共同接待,并召开听证会。

经过听证,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对蒋某某开展司法救助,并由街道引导蒋某某申请“长护险”。多管齐下,蒋某某的实际困难得到缓解,心结也随之解开,实现了息诉罢访。
这些信访矛盾的化解,不仅展现了综治中心“多元联动、一站化解” 优势,也折射出普陀区检察院系统化、深层次融入基层治理的一套“组合拳”。
从“入驻”到“融入”
2025年6月,普陀区检察院出台《参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明确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一站式”入驻:窗口全覆盖
普陀区检察院通过 “常驻+随驻+轮驻” 的灵活方式,将检察服务窗口延伸至区、街镇两级综治中心,实现全区覆盖。

履行涉法涉诉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解、法律监督线索收集、普法宣传等工作职责。在区综治中心专门设立检调对接、检察听证、心理疏导等功能室,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检察服务。
“两联动”创新:打通信息壁垒,调解提速增效

创新建立综治中心与公安机关“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的线索移送“两联动”衔接配合机制。
执法办案中心常驻检察官在办案前端发现适宜调解的案件(特别是涉老、涉妇女儿童等轻微刑案),可通过 “绿色通道” 即时将线索移送至综治中心,启动多元调解,实现矛盾纠纷线索“立转立办”、检调对接事项“件件有着落”。
“五有+三导”工作法:不仅解法结,更要化心结

案件办理过程中,入驻检察官充分将“五有”工作法贯穿全过程,做到“源头预防案案有质效、接收受理时时有渠道、分流办理事事有回音、矛盾化解桩桩有措施、为民解难件件有温度”。在此基础上,检察官聚焦关键环节,通过“三导”推动工作落实:
准确引导
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
共同疏导
针对“法结”“心结”交织的案件,联合入驻单位共同接待,调配中心心理咨询资源,开展心理疏导与释法说理;
精准督导
通过参与综治中心工作,发现相关领域、行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漏洞,督导基层治理。
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实践中的深化与发展,未来,普陀区检察院将继续按照检察信访“新窗口”、矛盾风险化解“桥头堡”、法律监督“前哨战”、法治宣传“广播站”、检府联动“连接点”五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努力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多检察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