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化社交的普及,网络交友成为社交常态,但也滋生了新型诈骗犯罪。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利用AI技术伪装女性身份实施的网络交友诈骗案,男子翟某通过合成女声、虚构身份与被害人姚先生建立“恋爱关系”,骗取钱款超5万元。
近日,青浦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翟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及量刑建议,于9月29日判处翟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有力惩治了网络诈骗犯罪,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
被害人报案揭露骗局
2025年5月19日,姚先生向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报案,称其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结识一“女子”与其发展恋爱关系,但对方实际是男子伪装女性身份后以生活窘迫、购买网约车等理由多次骗取钱款。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翟某,并于6月26日将其抓获。
案件侦查阶段,青浦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围绕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提出引导意见。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翟某用于作案的手机,提取其交易流水记录,并对扣押手机数据进行司法鉴定,为后续案件审查起诉奠定基础。
审查构建完整证据链
2025年9月12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卷宗进行细致审阅,通过比对被害人姚先生两次询问笔录与转账记录,确认其被诈骗金额达5万余元。同时,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翟某手机中存在人工智能软件使用记录及与姚先生的聊天记录备份,明确其使用AI合成女声实施诈骗的事实。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翟某拒不认罪,辩称涉案网络交友账号是他人使用,姚先生转账系“他人还款”。承办检察官针对其矛盾点逐一突破:“他人还款”全无凭证,而翟某手机数据鉴定结果显示存在与涉案账号关联的登录记录及语音合成文件,戳破其谎言。在确凿证据下,翟某最终交代犯罪事实,承认其伪装女性身份、编造理由骗取钱款的全部经过。
检察机关依法公诉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定,2025年2月至5月,翟某冒充女性身份结识被害人,通过发送AI女声语音发展恋爱关系,以偿还贷款、支付房租、购买车险等理由骗取钱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
同时,检察官结合案件情节明确量刑:综合考量累犯从重、认罪认罚从宽后,建议法院判处翟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25年9月19日,青浦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翟某提起公诉。
当庭认罪,严惩犯罪
2025年9月29日,青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完整证据链,清晰阐述翟某的犯罪事实及法律依据。翟某对指控事实、证据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翟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建议适当,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意见,遂判被告人翟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说法
社会警示:
防范AI网络诈骗,强化自我保护
提高辨别能力,警惕网络交友陷阱:网络交友中,对未见面却频繁索财、拒绝视频通话的“网友”需高度警惕,切勿轻易转账。AI合成语音、伪造身份已成为新型诈骗手段,遇到可疑情况可通过视频通话、核实身份信息等方式验证,避免轻信“甜言蜜语”。
留存证据,及时报案:若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账号信息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为案件办理提供有力支持。
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抵制犯罪:任何试图利用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本案中翟某虽借助AI技术伪装身份,但司法机关通过固定电子证据、精准适用法律,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彰显了法律对新型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检察履职:
依法惩治新型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面对AI技术催生的新型诈骗犯罪,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一是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聚焦电子证据收集、固定,确保案件质量;二是精准适用法律,明确新型诈骗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避免法律适用偏差;三是延伸检察职能,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防范意识,为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