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将节水理念和要求贯穿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全过程,助力建设节约型社会。《条例》明确,上海节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加强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全过程节水;要求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明确上海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对各区双控目标和年度双控指标的制定提出要求;聚焦“取供用排”,推进全过程节水工作;加强保障监督,明确对浪费水资源行为的举报途径,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明确综合运用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加大对节水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节水服务产业,推进节水信息化管理。
来源:中国水利报